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七个聚焦”之一,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作为重要民生保障部门,广西人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坚决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加快把改革“施工图”变为“实景图”,打造具有广西特色的人社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成果,助力“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人社力量。
筑牢“民生之本”,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就业稳、社会稳、人心安。要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一是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加强就业政策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的协调联动,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二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稳定。持续深化区内外劳务协作,稳定1400多万农民工特别是260多万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构建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机制。三是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技能广西行动”,强化培训、教育与就业的协同联动,完善“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等系列劳务品牌创建机制。深入推进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探索向养老护理、母婴护理等“一老一小”民生领域拓展。四是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国家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县域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打造“万事通达·就在广西”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织密“民生之网”,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要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制度成熟定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分、更加可靠、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一是全力推动参保扩面。深入开展高质量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制度,扩大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二是稳步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巩固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立法和应用,推动便民利民更加可感可及。三是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推动基金保值增值。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完善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风险防控机制。四是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量。加快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推进社保经办服务“一件事”改革,持续深化“全区通办”“一网通办”,推动社保经办实现“跨省通办”。
激发“活力之源”,深化人才人事改革。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要更加注重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与其他重大发展战略相统筹,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一是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加强与东盟人力资源交流,拓展面向东盟的国际人才、在外桂籍人才、博士人才的服务,助力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优化外国专家项目结构,引导外国专家人才向重大产业、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集聚。二是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政策。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载体建设,优化实施自治区特聘专家、广西人才小高地、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等人才项目,加强博士后两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力度,加强中青年高层次后备人才培养支持。发挥国家级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示范带动作用,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三是实施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强和规范职称改革,畅通各类人才职称评审通道,健全完善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职称评审环境。畅通技能人才队伍发展渠道,稳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建设,推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夯实“共富之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要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以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更好体现人力资源价值,推动形成公平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一是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分类实施“1+N”动态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机制和自治区本级区间核定机制,分级分类优化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人才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分类指导基层医疗卫生、疾控、林业等行业实施薪酬制度改革。二是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和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制度。三是加强企业工资宏观指导和调控。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完善工资指导线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
畅通“连心之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要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是健全根治欠薪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配套政策,严格落实“一金七制度”和“四个严禁”,创新打造“安薪联动工作站”,深化拓展工资支付预警平台“桂薪宝”应用功能。擦亮“根治欠薪·桂在行动”品牌,深入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二是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强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深入推进“和谐同行服务万家企业”专项行动。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加大对侵害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三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能力。加快推进“一中心、多工作室、多站点”多元调解平台建设,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全面提高调解仲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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