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曹女士反映称,其在比亚迪门店购买新能源车,却在申请宝安区购车补贴时发现,购车合同日期未达到申请补贴条件,导致申请补贴失败。其认为,失败原因系比亚迪门店销售操作失误。
对此,比亚迪方面表示合同日期是销售人员此前不熟悉业务导致,已经和消费者进行沟通,将努力解决消费者的相关问题。
No.1
购车合同日期错误
导致无法申请补贴
曹女士表示,去年9月29日,其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创意园的比亚迪4S店购买了一款宋plus Dmi车型,总价为16.85万元。而门店销售人员表示,其符合新能源购车补贴条件,可以申请5000元购车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曹女士表示,在申请补贴时,门店销售曾引导其到宝安区申请补贴。其提供的与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显示,曹女士向工作人员询问在比亚迪南山门店购车是否有购车补贴时,销售人员回应称,目前已无法申请南山补贴,但可以申请宝安区的车补。“说是宝安区的补贴刚开始,先到先得,可以很快申请上。”
于是,在销售人员的指引下,曹女士申报了宝安区的购车补贴。可半个月后,曹女士收到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审核未通过的短信。
相关审核通知显示,合同签订日期为9月5日,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
曹女士表示
在审核未通过时
其才注意到
购车合同的签订日期为
2022年9月5日
“但我实际购车的日期是当月29日。”
其表示,在得知可以申请购车补贴后,她便一直在门店销售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操作,对整套流程并未仔细核对,“因为比较相信他们,包括购车日期这块也是他们帮忙填的。”
其提供的合同落款页显示,卖方为“深圳腾悦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约日期为“2022年9月5日”。
No.2
多次与门店沟通无果
对接销售人员工作常变动
奥一新闻记者检索发现,《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畅购爱车”汽车促消费实施细则》中提到——
消费者在2022年9月18日至11月30日期间购买在宝安区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单辆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申领5000--20000元不等的购车补贴。其中,曹女士宋plus 16.5Dmi车型,总价共16.85万元,按照2022年宝安区汽车补贴的政策,在10万-20万区间可以获得5000元的补贴。
换言之,根据原购车合同签订的日期,曹女士并不在购车补贴的有效范围内。对于此情况,曹女士曾多次与门店进行沟通,但均无果,“先是给了一份落款为当月29日的合同让我重新提交,后来又说之前那个销售工作有变动。”
曹女士表示——
自己的合同完全是在销售人员的指引下签订的,现在因为合同日期失误而导致无法拿到购车补贴,比亚迪相关门店应当对此事进行合理的解释,同时对其未申请到的相关补贴予以赔偿。
No.3
比亚迪:涉事销售不熟悉业务
已与消费者沟通
针对此事,比亚迪方面在回应奥一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合同日期是销售人员此前不熟悉业务导致,已经和消费者进行沟通,将努力解决消费者的相关问题。
而截至记者发稿时,曹女士表示,比亚迪方面已经与她商议2023年6月前赔偿其5000元补贴。
No.4
律师:消费者可主张求偿权
广东中矩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表示,针对消费者遇到的此类相关案例,首先,销售人员作为签订合同的一方,在书写日期时应当客观、真实地进行书写,对于倒签或者随意书写的日期应当承担责任。销售人员将合同日期写错导致客户的损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以此主张求偿权。
郑律师表示,因销售人员的这一行为是直接导致客户无法申请补贴的主要因素,但能否一定申请到补贴还不仅仅看签订合同的日期,还需要综合其他因素决定。因此,对于该部分的损失,应当结合实际发生及预期可得利益相结合来主张损失部分。
此外,郑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也应当谨慎审查,确认无误后才签字。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吴臻 实习生 陈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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