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养老金又涨了,养老更安心”,“三甲医院和社区医院‘结对子’,家门口看病更省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咱办事更方便”……一个个民生领域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着眼于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民之福祉,法之所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人大职能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履职尽责,不仅立法、监督工作同步推进,而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为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书写新时代民生答卷贡献智慧和力量。
制图/李洪兴
加快民生立法,以法治推动解决百姓急难愁盼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让各族人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推进共同富裕在行动、在身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
“法治”二字对百姓生活意味着什么?它或许是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不断完善,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或许是企业前行的政策“加速器”,让营商环境更优化;或许是让残疾人和老年人生活出行更加“无障有爱”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或许是温暖人心的社会救助和慈善帮扶……聚民智、立良法、保落实、促善治。一部部已推出和正在制修定中的民生领域法律,以法治助力实实在在办好惠民利民实事,增进民生福祉,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慈善法修正草案、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制定社会救助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和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稳步推进……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把人大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快推进民生领域立法修法工作。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法律共8章,从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全面系统地作出规定,填补了以往法律政策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一些操作性规范空白,构建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立法充满了温度,以法治护航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改善民生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9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门性法律,这部法律为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9月4日,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全国人大社会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北京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庆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庆伟副委员长强调,各有关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有序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抓紧完善标准体系和配套规定,积极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推动这部法律得到广泛宣传普及和有效贯彻实施。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涉及方面众多。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落地见效,创造“有爱无碍”社会,需要诸多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和持续努力。
慈善事业是促进社会和谐、助力共同富裕的社会事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慈善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须对慈善法进行修改。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许多修法议案和建议,强调慈善法的修改对于在新形势下完善慈善相关制度机制,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规范慈善活动,推动慈善高质量发展,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10月20日,慈善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修改方式进行调整,采用修正方式对现行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在保持现行法基本制度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总结实践经验,对较为成熟或者有基本共识的内容作出必要修改。
10月提请审议的慈善法修正草案共28条,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运行、完善公开募捐制度、增设应急慈善相关制度、强化慈善促进措施、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规范个人求助行为,围绕近年来慈善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出招”。
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10月20日,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审。
我国现行传染病防治法于1989年公布施行,分别于2004年、2013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和部分修改。此次提请审议的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共10章115条,相对于现行传染病防治法作出多处修改。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改进传染病预防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制度、健全疫情救治体系等方面。
10月2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与会人员指出,修订草案明确了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权责关系,加强了传染病监测体系建设,理顺了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关系,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了个人信息保护,加大了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促进传染病防治工作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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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人民关切,开展一系列民生领域监督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随着时代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不断发展,我们就是要不断满足大家的合理需求。”“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指明方向。
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加快民生领域立法,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而且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围绕新时代侨务工作、反家庭暴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安全生产法实施、精神卫生工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开展一系列监督工作。通过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助力在发展中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做好侨务工作、凝聚侨心侨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新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形成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4月24日,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我国将强化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为侨服务纳入国家公共服务规划,发挥各级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责任,为侨胞和归侨侨眷提供普惠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4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围绕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侨务工作,如何加强侨务法治建设,如何完善侨胞公共服务保障等内容,与会人员提出建议。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反家庭暴力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
8月28日,国务院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成效显著,反家庭暴力工作实现了新发展,社会公众反家庭暴力意识逐步提高,家庭暴力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司法机关干预处置家庭暴力更加及时,涉家庭暴力的人身伤害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8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分组审议。聚焦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构建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内容,与会人员提出建设性建议。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建设教育强国和人才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
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14年以来,分五批指导29个省份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了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
10月2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围绕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满足社会人才需求、推进考试招生立法等内容,与会人员提出建议。
安全生产,国之大者,民之大事。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列入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执法检查由全国人大社会委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8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郑建邦、彭清华,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振武率执法检查组,赴山西、内蒙古、吉林、福建、河南、甘肃等6个省(区)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北京、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湖南、四川、宁夏等8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检查。执法检查既肯定成绩,又分析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为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和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调查工作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保障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根据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围绕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由全国人大社会委负责组织和实施,目前已完成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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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进民生福祉,人大代表在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着力扩大就业,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对困难群体兜底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心系国是,情牵民生。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系列有力举措相呼应,全国人大代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方面,密切联系群众,尽心履职尽责,认真建言献策,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助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依法履职尽责,共提出建议8314件。在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方面,代表共提出1300件建议。其中,“养老事业”、“中医药管理”和“劳动就业与保护”等类别的建议较多。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对代表建议反映较为集中问题的梳理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了19项重点督办建议。其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方面,涉及4项选题。主要包括:健全青年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推动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高素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稳就业促就业方面,民营企业发挥着“稳定器”的作用。“这两年民营企业日子难,但大多数企业仍然优先保障员工权益,不裁员不降薪。”全国人大代表戴学斌说,中国民营企业以坚韧不拔、顽强拼搏的精神,用实际行动挑起稳岗稳就业的“大梁”。戴学斌还围绕“提振民营企业信心”、“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交建议,积极履职尽责。
全国人大代表韩琳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领衔提出“关于支持甘肃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该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督办。
6月5日至8日,韩琳受邀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推动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重点督办建议调研。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吸纳代表建议,抓好建议办理落实落地,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持续提升。
全国人大代表杨恒俊也将目光聚焦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上。杨恒俊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让优质服务普惠一方百姓的建议”,该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办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督办。
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办理重点督办建议为契机,在深入基层调研、总结地方经验、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围绕方便居民就医、优化服务提供、简化就医流程等6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新时代新征程,人民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代表们一致认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百姓心为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传递人民呼声,推动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落地见效,助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社保、医疗、养老等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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