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经很明确地指出要做养老金,并且五年不用这笔钱,那肯定是做保险金信托最好。给你分析下几点利好!此回答比较客观白话,为了方便理解,希望耐心看完!
我看了底下的很多回答,他们提供的多数都是买理财,炒基金的方式,并不是说这样的闲钱理财有缺陷,而是他们的投资模式太固化,并没有考虑实际的风险因素。
首先,第一个考虑的风险就是安全性。
目前各大银行已经对大部分的产品取消了刚性兑付,换言之,就是你存的本金最后拿不拿的回来都是一个问号,毕竟投资是有风险的,亏损也是允许接受的。
银行会把别人的债务打包成理财产品,卖给富人,一旦出现危机,投资的收益就会波及。
比如我买房要贷款,贷了100万30年期,按照当下的LPR4.65%,基本上每期月供5200元左右,而这个债务就会被银行包装成理财产品,由富人去购买,同时银行给他们高的年化收益,从而赚这个利差!
但是一旦我断供,富人买的理财可能就会亏损,而银行可以罚没我的房产,最终我和富人成了韭菜!
不要以为这不可能发生,08年美国的金融危机就是这么发生的,银行拼命放贷给穷人买房,导致很多人根本就没有还款能力,最终还不起,才出现泡沫!
那么大家也知道银行破产倒闭,赔付上限是50万,证券倒闭一分钱不赔,保险公司倒闭保多少赔多少!所以你这200万如果分4家银行投资理财,您觉得管理起来不麻烦吗?不会出现风险吗?如果发生安全性风险,觉得这个钱好拿吗?
其次,第二个风险就是生涯风险。
我们知道人的一生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比如会遇到离婚,经营企业破产,债务危机,子女败家,违法等这样的生涯风险,那么遇到上述的问题基本上和钱都离不开关系,花钱是必不可少的。
比如200万存银行给自己养老,遇到离婚风波,是很有可能进行财产分割的,倘若经营的企业破产,进行清算,也需要拿出资金进行债务偿还,如果遇到家里的急救,需要找你借钱的时候,您会不借吗?
当你存银行尤其是大额存单或者定期的时候,中途一旦拿出就不会按照原先的年化收益给到你,对你的损失是非常亏的!
1保险金的复利
为什么说保险安全,因为保险真的很保险。众所周知保险就是我们作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以契约的形式规定谁作为被保险人,谁作为受益人。
这就相当于你把200万存年金保险,以自己作为被保险人,就可以在后续领取账户里面的钱作为养老金。只要账户里面的资金不被领取完,就一直会按照复利的形式,进行日起息,月复利,一年利滚利12次。
那么上面说到银行的理财是别人的负债,那客户买理财保险的钱去哪了呢?
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现象,保险公司的理财保险基本上每年只卖一次,而产品也有可能分地区限额销售,比如上海有10个亿的销售额,北京有5个亿的销售额等等,而且只有这一两种产品在过年期间上架。
因为就是险资的用途必须是用于国家的发展建设,比如把钱投到修建京沪高铁,西藏铁路,南水北调工程,或者粤港澳大湾区,各地的发展基金里面,所以这些3A级建设有一部分钱是来源于保险公司,就和社保为什么有养老基金,医疗基金是一个道理!
所以国家的基建是需要保障的,而保险公司也正好可以为此出钱获利,因此像理财型可以作为养老金,教育金等形式,也就是和国家的养老险是一个性质,可以做到养老的补充,也会完全保本,不用担心!
而复利投资往往和时间是成比例的,行业也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保险金复利的收益,短期像白菜,中期像国债,长期就像高利贷!”
很多人可能不信,但是复利绝对是国际上普遍认可的一种理财方式。
假设我们按照5%的复利,您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存10年相当于银行单利6.2%。
存20年相当于银行单利8.2%。
存30年相当于银行单利11%。
存40年相当于银行单利15%。
存50年相当于银行单利21%。
存60年相当于银行单利29%。
存70年相当于银行单利42%。
2保险金的安全性
保险金就像一个保险柜一样,把钱锁的死死的,除了受益人可以拿,别的人都无法动。
之前有一些矿老板,搞P2P的老板,会在很早之前就给自己配置养老保险金,为的就是防范于未然。
而那些被抓进去的人,房子,车子个人名下财产,包括银行的理财资金都被冻结,但唯独保险金没有被罚没,就是因为人的生命受益权高于一切,就像那些老赖不给坐地铁坐飞机,但还是给你吃给你喝,因为不能把你逼死!
我们也可以看见一些老人犯了罪之后,国家发放的养老金还是会发,就是因为保险权益的最高级别!
如果我留有200万的存款作为养老,但同时我欠老王200万,突然有一天我离世了,那么200万就变成遗产,由我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但是法律规定债权>继承权,所以老王打官司,法院可以冻结这笔资产。那如果我把这200万变成保险金,结果会是怎么样的呢?
那么法律规定受益权>债权,因此200万变成受益金,不仅可以免交遗产税,还可以100%给到我的受益人,法律追偿也没用!
3信托的优势
上面两条我们简单概述了保险金的优势,那什么是信托呢?信托和保险金结合又是什么呢?
其实信托说简单点就是我信任你,将我的资产托付给你打理,这种形式可以全权信托,也可以制定合同形式按照我的要求去办!
举一个案例,2003年,梅艳芳年仅40岁就因病去世,让社会感慨。2003年11月27日梅女士结束了最后的演艺事业返回香港住院治疗,一个月后的12月30日,在医院病逝。
梅女士在离世前的最后一个月,考虑到覃金美(梅母)不善理财且有挥霍的习惯,而家中兄长和姐姐均没有理财能力,因此在最后关头以家人为受益人设立了一个家族信托。
在梅女士设立的家族信托中,香港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梅女士的母亲和侄子、侄女作为受益人。
信托财产主要为现金,也包括一些不动产、股票和金融资产。此外,在梅女士出具的信托意愿书中,要求将两处物业赠与其生前挚友刘先生。
这就是后来梅母后来一直打官司想要全部遗产,却拿不到的原因,其本质就是信托,包括诺贝尔基金也是利用信托功能!
所以信托一般由银行进行打理,而保险金信托也就是保险公司和银行的合作,将受益金直接委托给银行方,当然能力强的保险公司内部也有不错的投资渠道,比如中国平安其综合金融领域中,也有平安银行!
当然保险金信托也不是随便几万就可以的,基本上要满足年保费大于100万才可以设立,某些信托机构甚至需要大于1000万!
信托对于中国来说,老百姓接触的不多,但在国外或者国内的一些家族势力中用的特别多,也有一些富人在国外设立信托,就是为了躲避税务,同时资产分配全球化,更容易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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