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下称《运作指引》)开始实施。围绕这一新规,近期各家私募都在强化合规、积极整改,而业绩展示等问题则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业界聚焦业绩展示
《运作指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不存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委托关系的机构或者个人提供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因此,有不少私募对现有代销机构进行排查,下架了不满足新规要求的第三方平台基金净值展示。而对于第三方代销平台来说,只能公布自家代销产品的业绩。
“业绩展示问题对私募的影响面最大,大家非常关心。按照新规,私募管理人除了要更新公司推介材料中的产品展示内容,还要对在第三方平台上展示的产品信息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北京某大型私募相关负责人表示。
公开场合避谈业绩,已经成为很多私募当下的共识。证券时报记者以意向投资人身份致电上海某中型私募,在咨询产品业绩时被对方回绝,该私募要求通过其指定代销机构了解,或至公司现场进行相关认证、签署保密协议。
有业内人士指出,《运作指引》规范私募证券基金过往业绩展示,有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减少短期情绪、短期行为对股市的影响。如果更多投资者秉持长期投资理念,并对购买的私募基金长期业绩相对认可,在股市出现短期波动时,或将对所持产品给予更多耐心和信心,私募证券基金的基金经理也会做出更为符合专业判断的投资操作,这样有助于减少炒作行为、熨平股市波动性,也会相应地提升股市整体投资体验。
另有私募人士预计,未来大众获取私募净值的难度将大大增加,私募基金更加倾向于私域销售,这对行业发展可能带来一定的短期阵痛。
部分私募主动修改合同
目前,私募基金管理人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内部整改,其中也包括对投资端的调整,有些私募还主动对合同进行修改。
“我们前期一直在跟上下游合作机构紧密合作,参照《运作指引》的具体条款,对现有合同进行审查,并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改。”某百亿私募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上海某大型股票私募人士称,从投资端来看,影响比较大的是《运作指引》第十七条关于场外衍生品投资的规定,比如参与DMA业务(即多空收益互换业务)不得超过两倍杠杆、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等。按照《运作指引》,部分私募基金公司在合同中增加了场外衍生品投资的限制,进一步压降杠杆。针对此前未开展相关衍生品投资的产品,部分私募基金公司则干脆在合同中删除了场外衍生品投资范围的条款。
星石投资认为,《运作指引》在投资、交易、风控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助于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制定更加合理、合规、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并对投资运作行为进行规范化调整,这是行业整体健康发展必不可缺的一步。后续行业机构将在投资中更加注重专业性和合规性,通过专业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和投资体验。
据了解,对标《运作指引》,不少私募已经完成了相关业务调整。一些私募还组织内部员工进行《运作指引》的学习和培训,确保团队对新规定有充分的理解和掌握。这些调整工作体现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对《运作指引》的积极响应和对合规运营的重视,以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保护投资者利益。
此外,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也在积极行动。证券时报记者从业内获悉,监管部门近期组织了新一轮私募自查工作,要求私募自查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各个业务环节是否合规,核查要求也越来越细。此外,还有多家券商托管部门给私募基金管理人发送通知,要求私募机构就产品嵌套层级事项出具承诺函。
护航私募业高质量发展
《运作指引》的正式实施,是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里程碑事件。
重阳投资认为,《运作指引》对私募证券基金募集、投资、运作等各环节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针对存量私募证券基金设置差异化整改要求,合理设置过渡期,避免对基金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私募证券基金行业的长期规范发展。下一步,私募机构应当积极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突出合规至上,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持续提升投研核心竞争力,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建一流投资机构。
值得提及的是,《运作指引》还明确了私募证券基金的初始募集及存续规模。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将对“壳产品”发挥较强的出清作用,虽然短期内可能对中小私募基金管理人产生一定冲击,但供给出清将助力行业中长期发展。
星石投资表示,整体看,《运作指引》既注重行业的合理诉求,也兼顾了行业规范与发展。整体规范化将加快行业出清,优化行业供给,促使私募机构实现差异化、规范化发展,树立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同时,《运作指引》要求加强私募证券基金的信息披露,这也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对于私募行业的信心,有望推动私募证券基金规模的扩大及其在居民财富资产配置中的占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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