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二)规划期限:2022-2035年
(三)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共包含三个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3047.29 公顷,规划(围合)范围面积为3074.20公顷。其中:
片区1:面积150.26 公顷,东至中轴集团东风工业园东侧,西至文昌路,南至新河,北至马村消防队南侧;
片区2:面积1161.26 公顷,东至西经路,西至普济路,南至黄河大道,北至新河;
片区3:面积1762.68 公顷,东至东海大道,西至中原路,南至G327,北至菏宝高速。
(四)发展定位:豫西北科创引领绿色智造基地;郑焦一体化高端制造协同高地;中部与东部产业合作科创飞地。
(五)主导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和功能性新材料,形成“2+1”的产业体系,远期辅助发展生物医药工程产业。
(六)产业功能布局规划:围绕“三大主导产业”,构建七大产业片区。围绕现状优势打造高端制造产业片区、现代化食品加工产业片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功能性新材料片区四个片区。其中在怀川高科绿色智造产业园内承接片区1、2产业转移并打造三个产业片区。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现状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结合所在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析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并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同时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论证区域开发的目标定位、产业结构、规划规模、规划布局、建设时序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有的放矢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为规划调整方案实施提供决策依据,推进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目标和内容的建议;
(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他问题。
四、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焦作市神州路与玉溪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邮编:454003
联系人:梅诗灿
联系电话:8791228
邮箱:jzssfqfgw@163.com
单位名称: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文路信通金融中心D栋1605室
邮编:461000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374-4399336
邮箱:1264229534@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反馈期限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也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编制单位索要、邮寄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反映关于该规划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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