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生活饮用水供管水人员、化妆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健康证体检、办证程序(安庆市石塘湖路57号,咨询电话:05565836762)
1、凭身份证原件和1寸照片一张,领取体检表
2、缴费
3、内科检查
4、胸透
5、采血
6、体检结束后3个有效工作日,带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一张办理健康证明。
三、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
6、《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
7、《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8、《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9、《安徽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四、收费标准
体检费每人54元。
特殊人员办证优惠程序
咨询电话:05565836762
下岗人员、残疾人员、特困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持规定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凭《优惠证》等证件签盖优惠专用章,领取《健康体检表》到门诊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免费办理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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