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要求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加强学生体育课程考核,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这就告诉我们,学生不仅要在大学期间加强体育锻炼,而且在中小学时期更要打好基础,重视增强体质,保证身体健康。诚然,这是国家人才战略发展的需要,试想,有了知识,没有健康的体质,日后怎样为国家做出贡献?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2018学年全省高校新生(高中毕业生)体质健康测试情况,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的相关项目得分和评定标准进行分类统计。对103所高校,实际采集了浙江籍大一新生的有效数据200325人,样本量在30人及以上的高中学校722所,平均得分为73.22分,合格率为92.98%,优秀率为1.33%,良好率为20.23%。(见“浙江教育网”)
从测试情况看,总体还算可以,连续三年基本平衡,但有几个问题值得引起重视。一是力量素质项目得分较低。即引起向上/仰卧起坐,平均分45.96分,合格率55.59%。这说明在中学期间这类项目训练过少。二是地区之间存在一定的素质差异。全省11个地市,合格率最高94.59%,最低91.77%;优秀率最高28.15%,最低18.12%。20万学生,即使相差一个百分点,学生总数就有2000人,更何况平均92.98%,还有14000多人不合格。三是合格率呈下降趋势。从2016年至2018年,三年相比,有8个地市合格率下降,其中有的地市合格率从三年前的第五位下降到倒数第一位。
鉴于此,我们建议:
1.保证中小学体育锻炼有效开展。
首先要提高“体育活动可以促进文化课学习效率提升”的认识,规定开设的体育课(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节,三年级至九年级每周3节,高中2节),既要开齐开足、保证时间,又要讲求实效;每天的“大课间活动”既要作为规定动作,又要丰富内容形式多样。邻近毕业考、中考、高考,决不能任意把体育课改成其他科目或者停止“大课间活动”。教育部门要加强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不仅要督促其改正,还要通报批评,引以为戒。
2.保证中小学训练项目全方位展开。
行政部门要为体育活动课单独设置课时,解决文件规定的“每天一小时课外活动”落实到位,解决课表与要求之间的矛盾;高中开展的“走班选项”,要把体育纳入其中;体育课及项目训练要全面开展,包括长跑、游泳,球类(足球、排球、篮球等)以及其他素质项目(包括跳绳、实心球、立定跳远等),成立各类体育兴趣团队,发展学生专业特长;教育部门设定考试科目,可以采用终端临时抽签决定,防止学生仅仅针对某些考试科目单纯性训练,以致影响身体全面素质的提高。
3.制定大学生体育锻炼的相关要求。
对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相关的大学生课时要求、时间要求、项目要求等。要把体育锻炼作为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内容;坚持让学生每周每天有一定时间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和锻炼;定期不定期举办各类有助于身体素质提高的各类比赛;进行学期体育测试和体质考核,并写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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