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旅游旺季
民宿酒店要涨价500才能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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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小陈8月初便在网站下单十一期间经营者林某挂出的民宿,支付了4天的房费。然而,9月14日,林某联系该顾客称,民宿的入户插卡电源烧坏了,需要取消订单。之后,林某又向顾客表示,在4天房费的基础上额外加价500元就可以出租。因双方协商无果,林某单方面取消了上述订单。那么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找谁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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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消保委提醒您
假期旅游市场服务需求旺盛,受供需关系的影响,酒店房价也随之水涨船高,如果价格涨幅在合理范围内且明码标价,则该行为仍属于市场调节价格范畴,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但这并不意味着酒店可以漫天要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酒店定价的基本依据应当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符合成本加合理利润的价值规律,不应当以市场调节机制为“挡箭牌”,由合理涨幅异变成疯涨暴涨,这种以利润攫取为先的短视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无良退单行为实则是酒店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以原来的订房价格继续履约;
若由于酒店擅自毁约导致消费者以更高价格另行订房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退还已付订房款项,并支付因另行订房产生的差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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