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杨光
(上接A08版)
执行异议悬而未决
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获悉,该酒店沦为法拍资产,与一笔约10亿元的债务有关。
记者从该案债权人浦发银行重庆分行有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酒店原业主等主体曾向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借贷,本金约8亿元加上利息约2亿元,共10亿元左右。后因未支付本息,酒店用作抵押,遂对其进行处置拍卖。
阿里拍卖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重庆市一中院对该酒店分别以5.1亿元、4.08亿元进行过2次拍卖和1次变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直至2022年6月,该酒店第3次拍卖,被绿岩文旅以3.56亿元竞价所得。
2022年8月5日,酒店原业主等主体向重庆市一中院提出执行异议称,浦发银行重庆分行与酒店原业主等主体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以4.08亿底价对涉事酒店拍卖。但协议期间,银行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将酒店资产重新评估,评估价4.55亿,按3.18亿底价进行了第三次拍卖。最终成交价低于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4.08亿底价5000余万。
原业主等主体认为,和解协议中约定了拍卖底价,但酒店被低价卖出,损害了自己利益,要求撤销拍卖结果并终止执行。
该执行异议被重庆一中院驳回。法院表示,原业主等曾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关于同意加快洲际酒店处置的函》,主要内容为:该酒店作为抵押物,经一拍、二拍、变卖均流拍,为尽快推动与浦发银行重庆分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及早解决双方债务,减轻利息负担,函请一中院加快对上述房产抵押物的处置,请求尽快启动对抵押物的重新评估及重新拍卖等。
不久,酒店原业主等主体又向重庆高院申请执行复议。
同年10月,重庆高院受理该复议申请,并于2023年1月6日、2023年2月1日举行两次听证会。
绿岩文旅执行董事章先生介绍,2023年3月,重庆高院组织沟通协商会议,其间询问绿岩文旅是否愿意协商,找到共赢的可能,如经济补偿或资源合作。章先生认为,绿岩文旅正当参与法拍,无任何矛盾和纠纷,不存在所谓“和解”,拒绝了该提议。
此后,绿岩文旅多次向重庆高院了解案件进度情况,未获有效回应,又向重庆市一中院多次提交《强制交付申请》,但被告知,需等待重庆高院下达复议裁定才能启动强制交付程序。
其间,绿岩文旅以返还原物纠纷向渝中区人民法院起诉原业主,开庭但未宣判,法院告知绿岩文旅,要等高院的复议裁定。
投资者进退两难
绿岩文旅就此进退维谷。至今,重庆高院受理执行异议复议历经19个月时间,仍未作出裁定。
据悉,绿岩文旅在2023年曾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关于交付受阻的情况反映等,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信访件,并依规转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信访。今年2月,重庆市一中院通过短信回复绿岩文旅的信访诉求,仍是需等重庆高院作出复议裁定后再视情况推进下一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复议裁定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涉事酒店被成功拍卖后,执行阶段为何会出现“梗阻”?如何解决?2024年5月16日,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联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法院要求,将上述问题提交后,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同日,受理该复议案件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回应《看见》记者称,对案外人员不便透露情况。
酒店涉经济类刑案被公安机关查封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从多方获悉,2023年9月,涉事酒店因涉经济类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查封,不得办理出售、抵押、转让等手续。
不过,酒店经营未受影响。酒店原业主重庆开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人阳小龙告诉记者,酒店目前正常经营。
阳小龙称,该案与此前向法院提起的执行异议有关联。此前,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参拍文件涉嫌造假,案件已移送检察院,相关涉案人员被控制。
记者获取的一份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协助查封通知》显示,金友公司(注:资产评估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警方通知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绿岩文旅名下此前竞拍所得酒店查封。查封时间从2023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解除查封前,不予办理出售、转让、抵押等手续,暂扣产权证。
对此情况,章先生表示,绿岩文旅对酒店此前所涉刑案不知情,公司作为买受人与案件无关。作为现任业主,被查封也未收到警方的通知。章先生曾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被告知涉及的案件和绿岩“没关系”,拒绝透露情况。
限制现任业主对酒店的处置权利,允许原业主继续侵占案涉不动产进行经营活动,章先生对此认为,“匪夷所思”。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案移交到长寿区经侦支队办理,办案民警回应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称,案件不便对外透露。
项目搁置 外资股东暂停追加投资
章先生称,最初以为法拍是最安全的交易模式,有相关机构公信背书,风险较小,且能够较快落地。
但事件后半程完全出乎意料。因项目无法交付,拖的时间太久,外资股东也失去信心,追加的投资已暂停。
记者获悉,两年间,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市商务委、市渝中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等曾就此事与重庆高院、重庆一中院沟通协调,但亦无果。
重庆市商务委负责外商投诉的一名负责人告诉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商务委就此事曾向法院去函,并多次与法院和司法局联系,但根据相关外商投诉管理办法,案件一旦进入司法系统,就不在外商投诉协调的范围内了。
“司法局和法院的态度是,他们在按照法院体系的工作流程处理,要求行政不要干预司法决断,我们无法介入。”该负责人说,针对强制执行不下来的原因,法院未做披露。
该负责人透露,绿岩文旅除了向重庆市商务委投诉外,也向商务部进行过投诉,商务部曾向重庆市商务委询问过此事。
上述负责人表示,重庆不希望看到目前的这种结果,这对重庆营商环境影响不好。
重庆市商务委希望投资者能留下并健康发展
2024年3月,绿岩文旅曾委托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宋朝武等法学专家,就此事在北京举行法律论证研讨会。
研讨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与会专家经过论证认为,绿岩文旅公司通过网络竞买的方式合法取得案涉不动产,在裁定书送达后已依法成为所有权人,其权利取得行为具有合法性。基于合法的权利取得行为,绿岩文旅公司要求法院执行移交案涉不动产具备充分的正当性。在程序法上,执行异议和复议期间不应停止移交案涉不动产的执行行为,在执行法院存在消极执行行为的情况下,绿岩文旅公司有权要求上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进行执行监督,也可以主张有过错的当事人赔偿其损失。在裁判导向上,应秉承平等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充分保护绿岩文旅公司对案涉不动产的合法权利。
这份法律意见书也特别注明,该意见书系委托人一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报告,仅在假设委托人提供证据真实完整前提下得出的结论。
“我们希望绿岩文旅留下来,希望它能够继续在重庆投资,并且健康发展,不管是对重庆的经济也好、开放程度也好,都是很好的帮助。”2024年5月16日,重庆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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