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和铁路地区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宝丰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6月27日
宝丰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加快推进健康宝丰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3〕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63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平政〔2021〕21号)、《健康鹰城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鹰城行动(2021—2030年)的通知》(平健委〔2021〕1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平政〔2023〕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1.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宝丰县位于河南省中西部,属平顶山市下辖县,西倚伏牛山脉,东瞰黄淮平原,沙河润其南,汝水藩其北,是千年古县、曲艺之乡、魔术圣地、酒祖故里、汝瓷之都、观音祖庭、长寿之乡,是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园林县城,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建设先进县、科技进步先进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等荣誉,属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重点开发区域,是中国最具影响力文化旅游名县、全国百佳旅游目的地。
宝丰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地处中原城市群郑州、洛阳、南阳、漯河的中心地带,方圆百里有新郑、南阳等4个民用机场,焦枝铁路纵穿南北,漯宝铁路横贯东西,宁洛、郑尧高速在此交汇,焦唐高速正在建设,即将形成一纵两横、县城闭环的高速公路网络。郑万高铁在区域内设站,规划建设的呼南、平漯周高铁途经我县。西商农产品冷链物流园、豫宝物流园等项目进展顺利,物流业提速发展,正在打造豫西南重要物流基地。
全县现辖9镇3乡2个示范区和1个办事处,总面积722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底,全县常住人口49.82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44万人,占比12.92%。全县生产总值338.42亿元,同比增长3.8%;人均生产总值68739元,同比增长0.4%。全县地方财政收入36.21亿元,同比增长11.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63.88元,同比增长4.9%。
2.医疗卫生状况
(1)卫生资源拥有量
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含诊所)759个,其中一级及一级以上医院13个(含妇幼保健院),按所有制类别划分,公立医院7个,民营医院6个;按机构类别划分,综合医院8个、中医医院2个、专科医院2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41个,包含乡镇卫生院13个、标准化村卫生室315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10个、门诊部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个,包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妇幼保健院(所)1个、急救中心机构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个。
截至2020年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计2881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从2015年的4.13张增长至5.78张。
截至2020年底,全县卫生技术人员379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601人,注册护士1497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从2015年的2.15人增长至3.2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从2015年的2.20人增长至3.0人。
全县共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15台,其中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10台,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3台,800mA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1台。
(2)卫生资源利用情况
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为297.1万人次,入院人数4.62万人,出院人数4.59万人,病床周转次数24.69次,病床工作日2583.6日,病床使用率80.75%,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9.7天。
(3)居民健康状况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升,人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从2015年的78.11岁提高至81.42岁,婴儿死亡率降至3.8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5.07‰,居民健康素养由2017年的8.73%增至19.8%。
“十四五”时期,我省面临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大战略机遇,枢纽通道地位凸显、腹地支撑作用增强。平顶山市作为中原城市群核心城市,具有扩大内需的市场腹地、协同开放的区位优势、成链集群的产业基础,宝丰县作为平顶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核心区域,有利于扩大有效需求、提升发展势能,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但目前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存在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约束问题:一是重治疗、轻预防、缺康复的格局未扭转。二是优质医疗资源总量缺乏、发展不均衡,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凸显,疾病防控力量薄弱,基层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卫生健康服务模式单一,在全面放开三孩政策及人口老龄化形势下,整合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儿科、老年护理等领域医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有待转变。五是深化医改的路径缺乏成熟系统方案,还需探索完善,改革协调联动性仍需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锚定“两个确保”,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提速提质推进健康宝丰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总结新冠疫情防控经验,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为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宝丰、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需求导向,提质扩容。适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以健康需求为导向,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着力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
整体规划,系统整合。统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合理制定资源配置标准,强化全行业与属地管理,优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体系整体功能。
关口前移,平急结合。强化预防为主,在资源配置和投入上加大向公共卫生领域倾斜力度,建立完善医防协同机制。立足平时需求,充分考虑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防控需要,完善设施设备标准,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
均衡配置,重心下沉。加快优质资源区域均衡布局,推动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距,持续提升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以基层为重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改革创新,强化支撑。深化医疗、医保、医药、医养、医改“五医联动”改革,促进资源配置与管理考核、药品采购、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等政策的协同,强化科技、信息化、监管等支撑,形成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合力。
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建立健全适应全面推进健康宝丰建设要求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
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疾病预防
控制体系
1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1
预期性
2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全覆盖
预期性
应急医疗
救治体系
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50
100
预期性
4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比例(%)
92
100
预期性
床位和人力资源配置
5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5.78
7.70
预期性
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32
4.5左右
预期性
6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1.10
1.12
预期性
7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21
3.70
预期性
8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0
4.30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52
0.54
预期性
10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3.91
3.93
约束性
11
医护比
1:0.94
1:1.2
预期性
12
床人(卫生人员)比
1:1.32
1:1.62
预期性
中医药服务体系
13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62
预期性
14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50
100
预期性
15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92
100
预期性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16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12
4.20
预期性
17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50
100
预期性
健康水平
18
人均预期寿命(岁)
81.42
提高0.3岁
预期性
19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三、机构设置与功能定位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精神卫生、急救中心(站)、采供血和职业健康等机构。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机构设置:“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疾控改革方案完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
功能定位:主要负责辖区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处置、信息管理、监测评估与综合干预、检验检测与效果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研究指导等。
2.妇幼保健机构
机构设置:“十四五”期间推动县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
功能定位:以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生殖保健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加强保健与临床融合,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并负责辖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
3.健康教育机构
机构设置: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建设健康教育服务基地。
功能定位: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管理,向公众提供科学规范的健康展览展示、互动体验、健康知识普及、健康自评自测等服务。
4.精神卫生机构
机构设置:设置宝丰县精神病医院(宝丰县杨庄镇卫生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
功能定位:以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干预、诊治和康复服务。
5.急救中心(站)
机构设置:县级独立设置急救指挥中心,建设覆盖城乡东、西、南、北、中五个片区的标准化急救站,同时提高乡镇卫生院急救转运能力,推动院前急救网络与院内急救有效衔接。
功能定位:承担伤病员的院前急救工作,开展急救技能普及宣传、培训和科研等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县级急救中心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
6.采供血机构
机构设置:依托综合实力较强的县办综合医院设置1个储血点。规划1个固定采血点(室),设置1个相对固定的献血车停放地点。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对流动采血车停放提供支持。
功能定位:储血点负责血液储存和县域内其他医疗机构血液供应服务。采血点承担县域内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
7.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
机构设置: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建立完善县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机构。依托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职业病诊断救治机构。鼓励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数量较多的乡镇、街道,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患者康复工作。
功能定位:承担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评估、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等任务,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各级公立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健康教育、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医学科研、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支援社区等任务。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1.公立医院
(1)县办医院
机构设置:完成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床位增加至1300张,落实“百县工程”县域医疗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强化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推进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在县中医院新址建成传染病医院,床位增加60张,提升其防治救治能力;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新址建设,保障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具备与其职责任务相符合的业务用房和设备配置。
功能定位: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下同)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主要承担县域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急诊急救和危重症转诊功能,负责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任务、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相应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2)其他公立医院
支持公安、民政、残联、退役军人等部门开办为特定人群服务为主的医院,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支持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其他公立医院的资源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管理。
2.社会办医院
机构设置:由投资主体自行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院。
功能定位:社会办医院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县级(不含)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诊所等。医务室、门诊部按相关规定合理设置,个体诊所不受规划限制。
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建好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加强中医馆建设。
功能定位: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为社区医院,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传染病筛查、防治水平,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开展居民心理健康指导,增强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
2.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机构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布局建设1所标准化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常住人口较少、服务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登记村卫生室;常住人口较少、服务半径较大的地区,可通过加强巡回医疗、上级机构驻村服务、发展移动智慧医疗等方式,提高群众就医可及性。城区按每个社区居委会或1万—2万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功能定位: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健康咨询与指导服务。
(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机构和护理机构、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或整合现有资源设置独立的健康体检机构、血液透析机构和康复医疗中心,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鼓励发展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接续性服务机构,为疾病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老年护理、康复、安宁疗护服务等。
四、优化资源配置
(一)床位资源配置
1.合理调整床位布局
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7.7张左右;每千人口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提高到4.5张左右。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内,各地结合基层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2.优化床位配置结构
适度控制治疗性床位增长,增量床位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护理等领域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1.12张。探索建立床位分类管理制度,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资源信息床位管理系统,探索在资源配置、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方面实施分类管理。
3.提高床位质量和使用效率
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标准,合理确定床均面积。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到2025年,床人(卫生人员)比例提高到1:1.62。鼓励医疗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对全院床位和护士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推动三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类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预约转诊比例和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医院平均住院日。
4.强化综合评价
对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综合医院,原则上不再新增床位。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综合评价体系,对床位数量、质量、结构、效率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各医疗机构优化配置床位资源。同时,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重点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和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医疗费用、行业秩序和健康产业监管。
1.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上按照全县每万名常住人口1.7名的比例核定。妇幼保健机构要依据《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配足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不少于1名公共卫生医师。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1人。
2.完善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
提高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标准,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7人(其中中医类别0.6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不低于4.3人,医护比达到1:1.2。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3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增长到0.54人。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应急救援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县域医疗中心应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加大对基层地区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扶持力度,缩小城乡、地区、专业之间人才配置差距。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落实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激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落实全科助理医师培训。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儿科、重症医学、呼吸、精神科、传染病、老年医学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落实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扩大全科医生队伍。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1.促进医疗技术发展应用
支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临床重点专(学)科建设,作为创新资源聚集平台。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学)科建设,强化重症、老年医学、精神、儿科、麻醉、肿瘤、心脑血管等临床专(学)科建设,推进高质量医院建设。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日常监测与评估。
2.优化医疗设备配置
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准入条件。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优先考虑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国产医用设备。支持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设“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推动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资源共享、结果互认”的服务模式,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加强医学检验检查质量控制,提高诊间信息调用率,有效降低重复检查比例。
3.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配置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信息化等设施设备配置。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移动断层扫描(CT)、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设备配置,完善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
加快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深化卫生健康数据资源目录应用。推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促进医疗健康数据跨层级、跨领域、跨部门互联共享。推动县域电子病历和基层医疗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信息、采集设备信息、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等全部归集入健康档案。加快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同时,加快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强化数据安全监测和预警,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重要信息的保护。
五、建设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建立一体化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健全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织密扎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一)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县级重点推进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指导等,制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依托县人民医院移动检测车,具备2小时完成现场检验检测、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设备配置。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
(二)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依托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组建高水平救治专业技术队伍(含中医),作为全县传染病诊治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组建宝丰县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专家智库,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应急医疗队,组建县级快速反应小分队,至少建立1支基层综合应急分队。
加快建设县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和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构建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强化县120急救指挥中心与现有急救站(点)救援力量协作,形成一体化、信息化、专业化协同救援网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并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加强急救车辆、设备配置,完善院前急救系统监测预测机制。通过合理布局,实现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10—20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四)健全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体系
依托县人民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疫情发生时能迅速开放的传染病病床数不少于80张。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发热门诊,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标准化发热诊室(哨点),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加强传染病医院建设,将传染病医院建成为传染病救治、检测、培训等方面的基地。高度重视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加强分类管理,严防污染扩散。对于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应强化工艺控制和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参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规范化排放。
依托县中医院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组建中医疫病防治队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具备条件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设置符合要求的中医药科室。
六、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以县域医疗中心建设为引领,打造县域医疗高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
(一)全面提升县办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重点建好“三所公立医院”。加强县级医院儿科、肿瘤、心脑血管、呼吸、重症、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持续推进县级医院卒中、胸痛、创伤、高危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的提档升级,建设肿瘤、静脉血栓栓塞症、微创介入、麻醉疼痛、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县级医院建设互联互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医院建设成为三级医疗机构,规划期实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达到三级水平,每家三级医院新建1个以上市内领先的重点专科。
推动中心城区过度集中的医疗资源向外围城区有序转移。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规模,引导大型公立医院一院多区发展。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帮扶,实现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全覆盖。
(二)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配备。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康复医学、中医、口腔、临终关怀等特色专科,增强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常见疾病基层首诊能力、急危重症识别转诊能力、下转患者接续服务能力、慢性病健康管理能力、传染病防控救治能力。在2022年服务能力全面达标基础上,鼓励中心卫生院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建成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标准化改造,政府开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提高至70%以上,90%以上村卫生室实现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
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以上医院,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老年护理、康复养老和临终关怀医院。逐步树立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社会信誉高、影响力度大的社会办医服务品牌。加强社会办医规范化管理,纳入统一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及评价体系。支持社会办医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持社会办医之间通过“互联网+”开展跨区域医疗协作。
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县域为单位,由县级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为成员单位,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强化总额预算管理,加强监测评估,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实质性推进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信息等统一管理。
发展专科联盟。在区域内或者跨区域,根据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1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为主,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区域内若干特色专科中心。
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
强化平急转换。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医疗机构相关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
加强防治结合。健全家庭医生制度,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为切入点,推进基层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医防融合。鼓励妇幼保健机构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服务,提升防治结合水平。建立完善约束激励机制,引导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
密切纵向联动。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协同联动、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机制。规范发展医疗联合体,健全科学管理制度和利益引导机制。推动三级医院减少常见病患者占比,提高疑难危重症和三、四级手术占比,缩短平均住院日。
强化学科协作。全面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建立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推动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制度化。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新型服务模式建设,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
完善高水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健全县级质控组织体系,完善覆盖主要专业和重点病种的质控指标。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诊疗规范和技术指南,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完善覆盖二级以上医院的合理用药监测系统,逐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监测。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及其他重点监控药物等为重点,加强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发挥临床药师作用,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动医疗联合体内药学服务下沉,临床药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重点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用药指导。
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医院安保主体责任,健全涉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系统、科学、智慧的医院安全防范体系。建立完善医警数据共享和联动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大力推行医务社工、志愿者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七、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健全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主要提供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保健、研发等服务。
(一)推动优质中医资源提质扩容
推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全国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中医医院感染科、肺病科、发热门诊、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等建设。推动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疾病防控机构等建立分工合作机制。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依托平顶山市医药数据中心建设全县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完善基础设施,创新运行机制。推动民营中医医疗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到2025年,全面完成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完成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设置全覆盖。巩固提升中医药发展成效,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
(二)深化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
落实中医药名医、名药、名院计划,加强脑病、心病、皮肤、内分泌等中医临床优势学科建设,优化诊疗方案,推广成熟技术,研发有效药物,提高临床疗效。建设县级中医药医学中心,针对全县发病率高、外转率高、消费高、中医疗效确切的疾病,规划建设重点中医专科,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持续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形成一批具有父城地域特色和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打造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三)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
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全面增强基层中医药在医疗、康复、治未病、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实现全覆盖,25%以上建成示范中医馆,100%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持续开展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推动中医馆按标准配备中医医师。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特色专科医院,鼓励和支持有经验的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
(四)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
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组建中西医结合多学科团队、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平台。打通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业务协作渠道。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妇科、儿科建设,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优质服务。对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逐步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标准,遴选形成优势病种目录,形成一批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或共识。2025年,力争全县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医师均接受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八、优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围绕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过程,以“一老一少”为重点,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老年健康、职业健康、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血液供应保障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健康服务等领域短板,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政府举办、独立设置、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启动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在妇幼保健机构设立精神(心理)门诊,提供精神心理服务,促进妇女儿童心理健康。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婚姻家庭辅导和优生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持续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和孕前优生健康项目,规范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和覆盖范围,建立筛查、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强出生缺陷监测,推进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全县至少有4个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和听力障碍筛查中心。
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完善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多学科联合救治响应机制。持续推进县级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落实市、县两级救治中心分片包干责任。健全救治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前急救机构等高效联动机制。全县至少有1个标准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推动全县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持续稳中有降。
强化县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巩固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健全上下、横向协作机制。优化医疗机构妇产科、新生儿科资源配置,建设高品质、普惠型产科床位。强化乡、村两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继续开展乡、村两级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定期组织保健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
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机构,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营。积极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利用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推进母婴设施提档升级。支持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加快“互联网+托育”发展,健全人口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2个。
(三)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加强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依托现有医疗资源,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机构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康复、护理床位。全面开展安宁疗护试点,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条件和需求,设置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加强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全覆盖,85%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推进医养结合深入发展。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毗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服务衔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探索推进护理站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照护服务机构等同步设置、配套建设。
加强县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合理配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编制总额比例不低于85%,其中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县级依托县级综合医院整合设置职业病防治医院。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执业医师、护士和其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至少配置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具体相关科(室)负责相关工作,接受县疾控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医院健康教育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向患者及其家属传播健康知识,针对患者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依托大众媒体或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健康教育活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对公众和各类疾病防控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负责向辖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每个机构至少配备2名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
以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宝丰县精神病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精神心理科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优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应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等服务。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依托县精神病医院,组建心理救援专业队伍。
(七)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二级以上县级综合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医学科,增加康复医疗服务床位,到2025年,力争6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康复医学科。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应具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强合作。力争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
(八)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服务体系
统一规划采血点和储血点设置布局,明确功能任务、数量布局、服务区域范围,建立形成“质控上收、服务下沉”的血站服务模式。持续完善全县临床用血应急联动保障机制,加强应急献血者队伍建设,做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血液保障。鼓励开展血液集中化检测,降低检测成本。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各单位要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健康宝丰建设的高度,将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分别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重点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规划落地。
(二)落实部门责任
卫健、发改、编办、宣传、教体、工信、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医疗保障、疾病防控、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编制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进行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本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强化和明晰乡镇(街道、示范区)公共卫生管理权责。学校按规定设置保健科(卫生室)。用人单位应做好职工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加强基层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相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和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工作。
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确保顺利实施。建立规划实施问责制度,加强绩效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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