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4月,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河北体育学院在河北师范学院体育系整建制基础上筹建并开始招生。1985年由原国家教委正式批准建院,隶属于河北省体育局,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体育专业院校。现将学院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制四年,大学本科学历,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全日制在校培养。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河北体育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项目及学费标准
(一)招生项目
1.运动训练专业
(1)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田径(径赛)、田径(田赛)、足球(十一人制,含守门员)、篮球(五人制、三人制)、排球(含自由人)、跆拳道、棒球、乒乓球、网球、举重、柔道、高尔夫球、技巧。
(2)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垒球、羽毛球、橄榄球(七人制、十五人制)、射击。
(3)以下项目主要招收河北省现役运动员: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冰壶、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
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空手道、跳水、射箭、赛艇、皮划艇静水、冲浪、拳击、体操、围棋、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BMX小轮车。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中国式摔跤。
(二)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若国家、河北省统一调整学费标准,按新收费标准执行,以《河北体育学院新生入学手册》中的标准为准。
三、招生计划
(一)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不列分省计划,面向全国拟招生320人(含优秀运动员保送生。优先录取申请就读我校的优秀运动员保送生,剩余计划录取报考我校的普通考生)。其中:
1.运动训练专业拟招生270人。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招生50人。
注:以上计划数为拟招生计划数,正式计划数以河北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批复的最终结果为准。
(二)各运动项目具体招生计划将于2月下旬在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指定项目的国家二级(含)运动员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冬季项目证书审批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证书审批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三)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五、报名
(一)报名程序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二)注册、报名时间
考生规定时间内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冬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冬季项目报名、招生相关要求详见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已公布的《河北体育学院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冬季项目)招生简章》。
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注册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三)考试缴费
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各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1)、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六、考试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实行文化考试与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具体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统一要求)。
2.考试时间:
(二)体育专项考试
1.考试科目: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及报名系统中确定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目报名及考试。
2.考试安排: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评分。
考生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或组考院校官网,查询体育专项考试具体安排、考生须知等信息,按要求参加体育专项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体育专项考试前,考生要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录取办法
(一)学院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综合划定文化、专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40分。
(二)2024年5月26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学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对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分相同,依次比较体育专项、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政治成绩择优录取。依据梯次顺序,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项目招生计划若一志愿未完成,剩余计划调整至一志愿其他项目。如仍未完成学院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五)学院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六)运动训练专业田径项目招生按照田赛项目、径赛项目分类录取;排球项目招生按照自由人、非自由人分类、分性别录取;篮球项目招生分性别录取;足球项目招生按照守门员、非守门员分类、分性别录取。
(七)对于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达到免试条件的运动员,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录取。
(八)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学院对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九、复查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经查实,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十、招生监督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十公开”的要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11)85337562。
十一、特别声明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规定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院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从未以学院、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培训班”等。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二、其他事项
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其它未尽事宜详见《2024年河北体育学院招生章程》。若国家相关政策有新的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十三、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学府路82号河北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41
河北体育学院网址:http://www.hepec.edu.cn
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epec.edu.cn
咨询电话:0311-8984918885337585(传真)
河北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1月---- 点击下载:附件1:反兴奋剂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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