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好网民”的内涵:掌握基本金融知识,具备投资风险意识,传播金融好声音,树立同心圆意识、责任担当意识、依法上网意识、文明上网意识、技能提升意识、网络安全意识等新时代中国好网民意识。
“金融好网民”行为指南:讲诚信、守底线,不制造、不传播金融谣言,自觉抵制非法金融广告、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以及“校园贷”、“现金贷”等现象。
关键词——不轻信
增强警惕性和主动防范意识。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电话、短信和网络信息。“天上不会掉馅饼”,不因贪图小利而受到诈骗份子的蛊惑。
关键词——不泄露
妥善保管个人金融信息,养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不随意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不随意转借身份证、银行卡,不随意丢弃刷卡单、取款凭条和信用卡对账单,不随意点击不明来源网站链接。
关键词——不转账
不乱转账,涉及转账至陌生公司、单位、个人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多方求证。
关键词——多求证
收到陌生短信、电话时,注意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如是“熟人”,要通过其他方式核实信息真伪。接到“国家机构、运营商、航空公司、兑奖单位”电话或短信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真伪。涉及银行卡、网银等问题,直接向银行客服咨询,不要拨打不明来源的咨询联系方式。一旦上当受骗,要注意保留证据,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银行卡使用注意事项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口令牌、手机等账户存取工具,开通银行账户短信提示。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和芯片毁损,不随意丢弃。
保护好网银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网银口令牌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尽快将手中的磁条卡换成芯片卡,同时对磁条卡进行销户处理,由于芯片卡安全度比磁条卡更高,复制难度高,目前各家银行都在加快芯片卡对磁条卡的替代,磁条卡将逐步停发,芯片卡能够为持卡人提供更高级别的安全保障。
非法校园贷的主要陷阱和危害
非法校园贷款存在巨大的陷阱和危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校园贷款具有高利贷性质。不法分子利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差、防范心理弱等诸多弱点,提供短期、小额的消费贷款,表面上看利率不高,但实际上利率达到银行的20-30倍,加上隐瞒或模糊的逾期滞纳金、违约金等,实际费用畸高。
第二、校园贷款滋生学生恶习。学生不具有稳定收入,如果父母提供的费用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就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还会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第三、若无法及时还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放贷人在放贷时会掌握学生个人信息,一旦学生无法按时还贷,放贷人会采取恐吓、殴打等暴力方式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第四、不法分子会利用校园贷款进行其他犯罪。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对学生实施诈骗,或者利用学生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信用卡诈骗等不法活动。
防范非法集资风险,需要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 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
要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客观、冷静分析,识破其虚假、欺骗、诱惑的实质,避免上当受骗。
■ 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对投资者来说,市场有输赢,投资有盈亏,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很大的风险。人们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 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明确规定:“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非法集资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投资理财,注意“三要三不要”
1.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证券和信托等受国家机关监管和法律法规约束的机构。
2.要选择有销售资格的理财销售人员,销售人员需持有相应的理财销售、基金销售、保险销售等资格证书,可在营业网点公示栏进行查看。
3.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和购买协议,关注产品的风险等级,了解产品详细内容。
4.不要盲目相信保本保收益承诺,清楚知悉产品的收益类型和是否具有保本条款。
5.不要迷信高收益高回报,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需增强风险自担意识,切勿为贪图“高收益”,而被不法分子欺骗。
6.不要全权委托任何人代为购买理财产品,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自行办理投资理财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