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0号)等文件要求,为更好地提高我省学生身体素质,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定于2021年开始实施。
二、结构及分值是否发生变化?
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由50分提高到60分,统一考试成绩由原来的“35分”修改为“45分”。将平时考核分值向体质健康测试进行适度倾斜。平时考核成绩15分,由原来的“体育课成绩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修改为“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
三、在哪些方面做了优化和完善?
《工作方案》在保持历年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制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优化和完善:
一是在统一考试项目类别不变(仍为四个项目)的基础上,在篮球技能中增加了“全场运球”;
二是对统一考试部分项目的测试方法及标准进行了完善,并对新增项目制定了相应的测试方法和标准;
三是增加了缓考考生的类别(女生特殊生理期和考生临时伤病)和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具体缓考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
四是2021年起,全面取消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
四、为什么取消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9号),“应届初中学生应全部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的体育、艺术等方面特长和表现不再单独加分,全部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结果中体现”。同时,经多次广泛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有关专家意见,建议全面取消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故《工作方案》全面取消了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
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方法说明 中考体育项目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统一考试成绩45分。
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统一考试总分(满分45分)=〔项目1(满分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项目4(满分100分)〕÷4×45%
项目1(一)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1.场地器材
400米、300米、200米田径场跑道(符合田径比赛或测试需要)。提倡使用电子计时设备(以国家认定的电子计时设备使用说明为准),若使用人工计时,需准备发令枪若干,秒表若干,秒表使用前需要校正,每分钟误差不得超过0.2秒,每小时误差不得超过0.3秒。
2.测试方法
考生至少两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各就位——鸣枪(跑)”开始起跑。计时应从发令枪的闪光或烟开始,直到运动员的躯干的任何部分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平面的瞬间为止。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不计小数。
3.基本要求
(1)如果在非400米标准场地上进行测试,测试人员应向考生报告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2)测试人员应告知考生在跑完后应保持直立并缓慢走动,不应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3)考生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
(4)对分、秒进行换算时要细心,防止差错。
(二)200米游泳
1.场地器材
必须在长25米或50米的游泳池内进行测试;根据参加考试的人数应分为若干泳道,泳道之间用泳道线标记。
2.测试方法
出发——从起点处,在水中手扶池壁开始;转身——在途中折返转身时,允许使用身体的任何部分来触及池壁;结束——手触池壁即到达终点。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3.基本要求
考生须持游泳体检合格证,并自备质量合格的游泳专用运动服方能参加考试。考生可采用任何一种泳姿(允许交替运用)游完规定的距离。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手蹼、脚蹼等),可戴护目镜。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泳道内游完全程,途中不得在池底站立或在池底行走、拉泳道线和干扰别人游进;违反规则或基本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不计成绩。
项目2(一)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
沙坑、丈量尺。沙面应与地面平齐,如无沙坑,可在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起跳线至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起跳地面要平坦,不得有坑凹。有条件的地区尽可能使用测试仪器进行考试。
2.测试方法
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最好用置于地面的线绳做起跳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的垂直距离。每人可跳三次,记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基本要求
(1)发生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
(2)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
(二)50米跑
1.场地器材
50米直线跑道若干条(符合田径比赛或测试需要),跑道线要清楚。提倡使用电子计时设备(以国家认定的电子计时设备使用说明为准)。若使用人工计时,需准备发令枪若干,秒表若干。秒表使用前,应用标准秒表校正,每分钟误差不得超过0.2秒,每小时误差不得超过0.3秒。
2.测试方法
考生至少两人一组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各就位——鸣枪(跑)”开始起跑。计时应从发令枪的闪光或烟开始,直到运动员的躯干的任何部分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平面的瞬间为止。
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0”时则进1,如10.11秒读成10.2秒记录。
3.基本要求
(1)考生测试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赤足亦可。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
(2)发现有抢跑者,要当即召回重跑。
(3)如遇强风时暂停测试。
项目3(一)单杠引体向上(男)
1.场地器材
高单杠或高横杠,杠粗以手能握住为准。
2.测试方法
考生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完成引体次数。
3.基本要求
(1)考生应双手正握单杠,待身体静止后开始测试。
(2)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动作拉引。
(3)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终止测试。
(二)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1.场地器材
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测试仪器进行考试。
2.测试方法
考生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考生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1分钟到时,考生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
3.基本要求
(1)如发现考生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
(2)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应向考生报数。
(3)考生双脚必须置于垫上。
(三)前掷实心球
1.场地器材
长度在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一块,地质不限,在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实心球若干,测试球重为2公斤。
2.测试方法
测试时考生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向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将球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后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
但不得踩线。每人投掷三次,记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察实心球的着地点。
3.基本要求
(1)考生须原地投掷,不得助跑。
(2)如考生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实心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触及或超越投掷线。
(3)发现踩线等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
项目4(一)篮球技能
1.全场运球
(1)场地器材
场地设置在篮球场内或者平整的塑胶场地上。设置要求如下:
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前5米处开始设置标志杆,共设5排,每排2根,标志杆高不低于1.2米;各排标志杆之间相距3米,同排的两根标志杆底座中心点之间相距1米,距同侧边线3米。起点线中间1米处为出发区域。设置方式如图所示:
(2)测试方法
考生听到报号后,持球站立在起(终)点线的出发位置,并做好出发准备。发令后,考生两脚方可移动,并按图中箭头所示方向运球依次过杆,同时,开始计时。运球过程中,若考生暂时失去对球的控制,但球未出测试场地,考生可自行捡回,在对球失去控制处继续运球,计时不停止。考生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计时停止。每人测试两次,记录较好成绩。
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0.1秒),小数点后第2位数非“0”时进1。
(3)基本要求
考试时犯规,当次成绩无效;两次考试均犯规无成绩者,只可增加一次机会;仍然犯规者,该项成绩计0分。
2.半场运球上篮
(1)场地器材
场地为28米×15米的半个篮球场。篮球为成人橡胶或皮质篮球。
(2)测试方法
由篮球场底线中点出发开始计时,运球至右(左)侧边线中点区域(1米为半径的弧)踩线后,返回并运球上篮(未投中者必须补投一次),抢篮板球后运球到左(右)侧边线中点,然后折返并运球上篮(未投中者必须补投一次),投中或补投未中抢到篮板球停表并记录成绩(运球路线见上图)。每人可测试两次,以最好成绩计算,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过秒进位,不计小数。如:22.15秒为23秒。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3)基本要求
受测者只有一次机会;未投进篮,每次加4秒;出现带球跑、双手运球、运球上篮不碰篮板篮圈篮网、运球后原地投篮(补篮除外)等违例现象,每次加5秒;如开始就出现严重违例则召回
重测并加5秒(重测只限一次)。
(二)排球技能
1.场地器材
在墙面距地面高度1.40米处设一标志线;在地面距墙壁测试用球符合排球规则中规定的比赛用球。
2.测试方法
考生站在地上标志线外,自己将球向上抛起(开始计时),连续对墙垫球。将球垫至墙面标志线以上,方能计数,反之不予计数。在垫球过程中,球落地由考生自行捡球并继续进行垫球,直至时间结束。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3.基本要求
每人可测试两次,以最好成绩计算,时间为40秒。
(三)足球技能
1.场地器材
在平整的足球场上进行,测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标志物的距离为5米,各标志间距5米,共设5个标志物,标志物两侧边线各5米,设置方式如下图所示;测试用球为5号橡胶或皮质足球。
2.测试方法
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令后开始用脚运球,同时计时,依次S形绕过标志物。考生和球均过终点线即为完成测试,停表。每人可测试两次,记取最好的一次成绩。以十分之一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过百分之一秒进位。如:7.11秒为7.2秒。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3.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需依次S形绕过标志物;出现漏绕标志物或球出规定测试区域,应返回原处(指犯规处)继续进行,不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