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 国 之 理
——《周易》与经济
《周易》是古代人类智慧的结晶,它不但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源头活水,而且也是古代宏观经济管理的指南。历史上许多大有作为的经国治世者都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周易》的管理思想去筹划谋略,以应时顺变、扶危济困、富民强国,在历史舞台上演出了一幕幕生动的活剧。《周易》的思想和精神造就了许多革新家和理财家。
本论将以翔实的资料论证《周易》的宏观管理思想对中国古代经济政策的指导作用和深刻影响,揭示《周易》经国治世的实用价值。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唯变所适、革故鼎新的改革思想;二、“裒多益寡、称物平施”的宏观调控原则;三、“损上益下、民悦无疆”的治国方略;四、“易则易知、简则易从”的决策方法;五、“通其变,使民不倦”的货贿流通观念。这些思想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如何更有效地实现国家宏观调控也有借鉴作用。
一、唯变所适、革故鼎新的改革思想
随几处变的方法论是《周易》的一个重要观点。从某种意义上讲,《易经》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组成的时位体系就在于反复阐述应时处变的意义。故《易大传》云:“《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系辞下》)革故鼎新思想是随几处变思想的引申和发展。《革》《鼎》二卦集中体现了这一思想。正如《易大传》所讲:“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革·彖》)“革去故也,鼎取新也”(《杂卦》)。革故鼎新是社会发展的规律和动力。历史上许多改革家正是以这种革新精神,在社会发展的转折关头或国家困危之时扶正祛邪、兴利除弊、大刀阔斧地进行社会经济改革的,现以王安石为例说明之。
王安石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复杂、动荡和危机四伏的时代,北宋政权面临着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已无力应付。就经济方面来说,豪强兼并已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大地主大官僚占田已达天下田畴之半,失地农民困苦不堪,流离失所;国家财政日益困窘,入不敷出,冗员冗兵开支庞大,百姓不堪重负。这一切都激化了阶级矛盾,动摇着北宋王朝统治。王安石于公元1057年(宋仁宗嘉祐二年)入朝任度支判官(主管财政收支的官员),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宋史·王安石传》)的理财原则。1069年(神宗熙宁二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建立了创立新法的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为变法作组织准备。翌年,升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宰相),在神宗支持下,开始推行新法,实行了以财政经济改革为中心的全面改革。改革的目的是为国家收回“轻重敛散之权”,打击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减轻农民负担,发展生产,扭转积贫积弱的国势,实现富国强兵。他推行的均输法、市易法、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等一系列新法都收到了明显成效,“熙宁、元丰之间,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宋史·食货志下》)。
二、“裒多益寡,称物平施”的宏观调控原则
《汉书·食货志·赞》曰:“《易》称:‘裒多益寡,称物平施’……故管氏之轻重,李悝之平籴,弘羊均输,寿昌常平,亦有从徕。”正确估量社会财富的多寡及不同阶级、阶层占有社会财富的情况,损有余而补不足,使人们各得其分,是宏观调控的出发点。这也是我国历史上平准、均输、常平等重大经济政策的理论基础。
所谓平准,就是平抑物价水准。“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故抑天下物,名曰平准。”(《史记·平准书》)平准的推出,限制了商人的投机倒把和操纵市场的不法活动,稳定了物价,起到了“平万物而便百姓”(桓宽《盐铁论·本议》)的作用。
所谓均输,就是平均输送负担。“往者郡国诸侯各以其物贡输,往来烦难,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故郡置输官以相给运,而便远方之贡,故曰均输。”(《盐铁论·本议》)“以相给运”的具体办法是:各郡国应缴之贡物,按照当地市价,折变为当地丰饶而廉价的土产品,交缴于均输官。再由均输官将这些廉价土产品运往高价地区出售。这样,既可免除各郡国输送贡物入京之烦难,又可避免贡物到京师后得不偿失。官府则可在辗转贸易中获得巨大利润而充实财政。对百姓则起到了减轻负担、“通委财而调缓急”(同上)的作用。
王安石变法,首先推出的是均输法,其原因和做法是这样:
“夫以义理天下之财,则转输之劳逸不可不均,用度之多寡不可以不通,货贿之有无不可以不制,而轻重敛散之权不可以无术。今天下财用,……远方有倍蓰之输,中都有半价之鬻。……纳租税数,至或倍其本数。而朝廷所用之物,多求于不产,责于非时。富商大贾因时乘公私之急,以擅轻重敛散之权。……宜假(六路发运使)以钱货,继其用之不给,使周知六路财赋之有无而移用之,凡籴买税敛上供之物,皆得徒贵就贱,用近移远。令在京库藏年支见在之定数所当供办者,得以从便变卖,以待上令。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而制其有无,以便转输,省劳费,宽农民,庶几国用可足,民财不匮矣。”(《乞制置三司条例司》)
这里,王安石将《周易》“以义理财”的思想和“裒多益寡,称物平施”的原则结合起来作为决策依据。其要点是:由国家掌握市场供销和物价调控权,防止富商大贾乘公私急需牟取暴利;使贡输与市场购销相结合,调剂地区之间的余缺;节省运输劳务和费用,减轻人民负担;最终实现增加财政收人和“民财不匮”的目的。
三、“损上益下,民说无疆"的治国方略
《益·彖》曰:“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高亨先生注云:“其义有二:一、减轻赋税之剥削,君之财物收入稍减,民之财物保有稍加,是谓损上益下。损上益下,则民悦无疆矣。二、减轻压迫,君上以谦卑之态度,听其民之意见,是谓自上下下。自上下下,则其道大大光明矣。”(《周易大传今注》)其言极是。这一重要观点是古代养民、裕民、富民政策的理论基础。历史上许多开明的统治者都懂得让饱受战乱之苦的老百姓休养生息,“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节·彖》),对保护生产力和发展经济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唐太宗李世民具有“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民本思想。即位初,常以亡隋为戒,认为农民起义是由赋役繁重、官吏贪求而起,因此奉行轻徭薄赋的政策。贞观元年(公元626年)即下诏“免关内及蒲、芮、虞、泰、陕、鼎六州二岁租,给复天下一年。”(《新唐书·太宗本纪》)在“贞观之治”的23年中,先后十余次减免一些地区的租赋。
李世民曾对侍臣说:“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剡民以奉君,犹割肉以充腹,腹饱而身毙,君富而国亡。”(《资治通鉴》卷一九一)因此,他把去奢省费作为安民理国的重要措施。他患有“气疾”,所居隋旧宫卑湿阴凉,臣下再三请造新宫,均遭拒绝。为省费,放还宫女三千人。下令王公贵族各级官员的第宅、车服、婚嫁、丧葬等一切从简,明令禁止地方官员进贡珍玩。因此,贞观初年形成了一种崇尚节俭的良好风气。
四、“易则易知,简则易从”的决策方法
《系辞上》云:“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这虽然是讲天道和地道,但治人之道何尝不如此?作为古代的一个重要的管理思想,它启示治国者制定政策要善于抓关键,抓主要矛盾,简单易行,这样才能“下令于流水之源”(《管子·牧民》)便于上下沟通,减少弊端,从而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因此《新唐书·食货志》开篇即云:“古之善治,其国而爱养斯民者,必立经常简易之法,使上爱物以养其下,下勉力以事其上,上足而下不困。”“盖愈繁而愈弊”。中国古代许多财经制度的改革都有由繁及简的趋势。
东汉租赋制度繁杂,人民负担沉重,除田租外,另有算赋(成丁交纳)、口赋(未成年人交纳)、户赋、献费及各种徭役。汉末战乱频繁,租赋徭役更为失控。豪强地主趁机兼并土地,农民流离失所,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以至形成“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曹操:《蒿里行》)的局面。公元204年(建安九年),曹操消灭袁绍父子势力统一北方后,即进行租赋制度改革:取消繁多的名目,只保留田租、户赋,结束了租赋制度的混乱状态。其《收田租令》内容如下:
“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世,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炫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己,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曹操的《收田租令》贯穿了“称物平施”抑制兼并的思想,体现了“为令简易”的决策方法,对减轻农民负担,恢复北方经济起了积极作用。
五、“通其变,使民不倦”的货贿流通观念
《系辞下》有几句话是集中论述货贿流通的:“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这几句话启示着历代治国者,要通晓和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采取各种不同的措施来促进货贿流通,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各种需求,这样人民才能辛勤劳作而不懈怠,社会才能长治久安。这一重要思想,成为后世重视商业贸易经济政策的理论基础。现举几例。
互市,指古代中原地区同边境少数民族或周边国家的贸易,也指具体的贸易场所,是一种扩大了的“日中为市”。《宋史·食货志下》云:“自汉初与南越通关市,而互市之制行焉。”自汉以后“互市”制度得以延续和发展,成为古代经济生活、经济政策的重要方面。
宋代外贸最发达时多达五十余国,出口商品主要是丝制品、瓷器、铅锡、金银、缗钱,进口主要是香药、犀角、象牙、珊瑚、琥珀、玛瑙、玳瑁等国外土特产。铜钱大量出口是宋代外贸的一大特点,宋的铜钱曾被南洋一些国家用作货币,甚至成为这些国家间进行交易时的通货。宋代将市舶使发展为市舶司,主管互市和海外贸易。
元代西部陆路贸易再度繁荣,海上贸易也进一步扩大。泉州、广州都被外商称为世界大都会。仍以市舶司管理外贸。至元三十年(公元1293年)颁布《市舶司则例》二十二条具体政策和管理细则。
明代互市的特点是开始设置专业市场。如永乐时在东北设三处马市,官准的商人用粮食、食盐、布匹、绸缎、农具等换取女真、蒙古族的马匹。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在辽东义州设木市。明王朝对西部少数民族的互市仍以茶换马为主,称为茶市。郑和下西洋,促进了中国与南洋诸国的贸易,扩展了海上贸易路线。由于倭寇扰边,明王朝曾实行海禁。
清统一后,各族之间的商业交往日益频繁。汉蒙两族互市的中心是归化、张家口、多伦诺尔。蒙族商人还纷纷到内地经营,北京有专供他们使用的馆舍和商店。西宁等地汉、回人民所需食盐,多靠蒙古人供应。维吾尔族与汉、蒙等族的互市多在乌鲁木齐、阿克苏、哈密等地。另外,与藏族、苗族、黎族、高山族之间的贸易也很频繁。清代与少数民族之间的互市有更强的民间性。由于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侵略扩张,清王朝基本上实行闭关自守政策,对外贸易受到了遏制。
总之,历代王朝的互市虽然大都带有官府垄断的性质,但也都有着向民间开放的趋势。这就在主要为满足统治者需要的同时,也满足了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使互市按照“通其变,使民不倦”的规律存在与发展。货贿的大流通,必然要促进思想、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易学也会在这交流与融合中成为中华各民族的精神财富,并逐步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