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8日讯(记者 郭晓伟)近日,中国经济网和360接到多名理财者投诉称,“北京一家叫做中能大业(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能国投)的交易平台存在误导客户、套取账户信息,恶意刷单赚取手续费等问题。”理财者提供信息显示,亏损资金从8万到80万不等。
中能国投官方网站信息显示,其是由国家能源委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重点关注支持下的一家专业型投资研究机构,注册资金4000万,成立于2012年11月。从2013年1月份试运营以来,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发展省、市、县等代理商1000家左右,并准备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开设直属分公司300家。
此外,理财者还反映,中能国投会按照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投资款项,并与投资者签订退款协议书。协议书信息显示,“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亏损,……,中能国投公司同意人道补助。……,本人承诺收到补助之后,放弃一切诉讼、仲裁行为”。
“协议性质是‘封口协议’。在法律上,这种协议是无效的。《合同法》第四十条明确指出,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另外,相关方为了达到对问题掩盖的目的而签署的,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剥夺,对更多消费者造成的损害是不可预见的。”一位长期受理消费投诉案件的律师曾表示。
中国经济网记者联系到中能国投相关人员,对方表示,“中能国投主要采取代理商制度,总部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可能代理商真的存在如客户所说的情况。我们会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对相关代理商进行处理。”
另外,对理财者所说的“人道补助”一事,中能国投工作人员则称,“我们总部从来没听说过这件事,这也可能是代理商的行为。”
对于这种说法,理财者并不认同。“这是在装糊涂。上半年,有不止一个受害者去过北京中能国投总部,协议是他们签的,怎么可能不知道?”一位理财者这样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
做中能国投资金盘 3个月赔9万
2013年9月份,中能国投的代理商成都中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成都中唐)技术部总监褚先生在网上给成都的王先生推荐交易平台。
“和之前接触到的很多推销广告一样,我根本没拿这当回事。后来,对方就不停的给我发一些交易盘的收益信息,密集的发一些客户收益截图。由于当时我准备结婚,手里确实比较缺钱,想看能不能额外赚点钱,我就加入了中能国投的客户群。”王先生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
仔细琢磨当时的情况,现在王先生才发现了其中的猫腻。“所谓的客户群,里面有很多中能国投的托儿。他们的资金盘,也是个模拟的。每天都有人在群里面发很多收益截图,目的就是刺激不明真相的投资者。”
9月底,王先生决定先投3万块钱试试。“基本上是赔多赚少,这点钱没折腾几次就没了,我就打电话去找成都中唐那边的人。”
“对方说,因为个人经验不足,他们(代理商)可以找操盘高手帮我做单。后来,代理商还给我寄过来了一式三份的托管代操盘合同,意思就是我把密码、账号告诉代理商,然后由他们代为操盘。当时,我留了一份,剩下的两份又邮了回去。”王先生说。
陆陆续续,王先生先后在中能国投共注入9万元。
12月6号,王先生登陆自己账户后发现,账户余额仅剩8000元左右。看完自己的交易记录之后,王先生觉得自己中套了。
“我看了一下当天的走势,基本上是上行的。但是,我交易全是反单,怎么能赚钱。当天下午6点到第二天早上凌晨,账户共进行了十几次交易,每单都赔,基本上都是高价买入,亏损卖出,同时还产生大量手续费,恶意刷单行为很明显。”
多次交涉 中能国投赔2.5万人道补助
至此,王先生意识到自己上当了,而成都中唐褚先生的电话也再无法接通。
“我找到成都中唐,刚开始对方说没有这个人。我不停给他们打电话,对方又说这个人已经离职。还有一次,接电话的人直接告诉我,人已被公司开除了。至于技术部总监褚先生到底是怎么回事?谁也没有给我个合理的解释,但我敢断定,他绝对是成都中唐的人。”王先生说。
根据之前和中能国投签订的合同信息,王先生开始给中能国投打电话投诉。
“中能国投也不理我,最后可能是因为怕这件事传出来对他们影响不好,就承诺说是给我一点人道主义补贴。”王先生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
经过协商后,王先生和中能国投的代理商成都中唐签订了一个“封口协议”。
协议信息显示,公司向受害人提供人道补助之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媒体、网络作出有损公司声誉的任何举措;且受害人承诺,收到人道补助之后当期一切诉讼、仲裁行为,原合同自签订之日终止,本协议签字生效。
王先生解释道,“意思就是,我赔了将近9万,他(中能国投)返还我2.5万,这样就算事情扯平了。”
4月底,王先生收到了人道补助。“这些钱到底是中能国投出的,还是代理商出的,我也没弄清楚。”
此外,据王先生介绍,在中能国投的客户中,他的遭遇并非个案。随后,中国经济网和360就收到了其他理财者关于中能国投的类似投诉。
多客户投诉中能国投 称惨亏后均收到人道补助
据中能国投河南商丘一位会员介绍,从2013年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大致一个月时间,该会员入金7.9万元基本赔光。
“我投诉到中能国投总部,对方称会联系我的代理商处理。结果拖了几个月,什么信息都没有。我就直接去了北京中能国投的总部,在北京总部,中能国投也拖了我很久。”该会员说。
据该会员介绍,中能国投最后拿出了3万元的人道补贴。“双方签订了协议,他们不让拍照,并说这件事就此结束。”
中能国投湖南怀化的会员徐先生也称,“我是通过深圳的一个代理商做的中能国投,和其他会员的情况差不多,我投了13万左右,代理商代操盘,做反单加上刷单,很快就赔光了。”
同样,徐先生也找到中能国投总部投诉。在双方的协商下,徐先生最终得到了12万元的人道补助。
河南郑州的会员吴女士也向中国经济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我先后在中能国投入金80多万,代理商是深圳富群投资有限公司,也是没有多久就赔完了。” 吴女士告诉记者。
“后来,我去北京找到中能国投,希望能够拿回损失。但是对方态度十分强硬,协商了好几次,最后中能国投返还了我20万的人道补助。”吴女士还称,我找了代理律师把中能国投告上法庭,但是法院并不受理;去公安局报案,警方也说无法立案。
此外,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5月中旬,海淀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一起中能国投的起诉。庭审结果是,双方庭下和解。同样,原告代理律师也和中能国投签订了一份所谓的保密协议。
中能国投:代理商的责任
中国经济网记者联系到中能国投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对方对投诉者提供的大部分信息进行了否认。
该工作人员表示,“中能国投采取的代理商制度。公司在全国各地设有很多代理商。公司会对代理商的行为进行约束,一旦发现代理商存在恶意刷单赚取手续费的问题,中能国投就会对代理商进行相应的处理。”
同样,在相关客户提供的中能国投客户协议书内同显示;“因乙方监管不力只是甲方损失,乙方以甲方损失的10%对甲方进行补偿。由于经理人恶意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经理人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实际发生损失为准,以甲方托管的资金为限。”
中能国投工作人员还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关于人道主义补助的事情,据我们所知,公司并不存在类似事件。我们公司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希望能够提供相关的代理商信息,以便公司作出处理。”
5月底,记者把相关代理商信息发至对方。截至目前,投诉者告诉记者,并未收到相关投诉的处理结果。
此外,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中能国投副总经理办公室,对方工作人员告知记者,“领导不在,会将相关信息转告并及时给出答复。”
同样,截至发稿,中国经济网记者亦未收到副总办公室的相关回应。
李新江
“资金池”已经成为资产管理机构竞争的关键词。
进入9月份之后,城商行率先在新发银行理财产品中祭出高收益率,部分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超过6%;而观察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周期,已经变得更倾向于发行半年以上期限产品。其目的只有一个——扩充“资金池”。
实际上早在8月份,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已经围绕“资金池”打开争夺战。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信托业成立“资金池”产品的热情突然井喷。比如中航信托设立72只存续期1年以内的短期资金池产品,发行热情令市场惊讶。
各类资管机构热发“资金池”产品的目的是:“资金池”除坐拥进可攻退可守的功能,还可以帮助机构最大程度上摆脱渠道束缚,是机构扩充资产管理规模的一把利器。
除了传统从事“资金池”业务的银行和信托等机构,本报记者获悉,华夏基金投向自己公司公募基金的FOF产品已经胎动。新《基金法》对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基金中基金(FOF)予以放开。这项业务类似信托公司的资金池业务。预计FOF将成为基金公司补给旗下基金规模的“资金池”。
此外,诸多第三方机构发力“资金池”业务,则令竞争格局更为复杂。尤其是当刚性兑付和保本的多米诺骨牌一旦被推倒,其波及范围或不可估量。
中航信托:“资金池”产品飙升为接盘?
6月份流动性危机过后,在信托领域,中航信托最早发力“资金池”,着实令市场为之一震。统计数据显示,8月份,该信托公司共成立固定收益类信托98只,其中短期“资金池”产品达到72只,存续期均在一年之内。
按照一家信托研究机构的相关统计数据,同期,除了中航信托之外,华融国际信托、新华信托、四川信托和国民信托在内7家信托公司成立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也均超过10只。
从已有的公开资料来看,11月份中航信托不少于3款信托产品面临到期兑付,规模约合30亿元。因此市场有人士怀疑,中航信托资金池产品是为了给即将到期兑付的产品接盘,尤其是房地产信托产品。中航信托即将到期的“天启147号亿利金威集宁保障房建设信托”项目,主要投向一家房地产公司。不过目前尚无直接证据显示,中航信托突然发力资金池项目与其到期兑付产品有关。
除此之外,新华信托到期兑付产品21款,规模为29.56亿元。而华融国际信托今年下半年主要面临涉矿信托到期兑付。两家信托公司发行的“资金池”产品或为解下一步的兑付难题。除此之外,地方平台风险外露,使得不少产品下一步可能面临无法到期兑付的危险。
此外,部分基金公司子公司推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投向正是信托产品。如果这一类产品做大之后,亦可以扮演信托业“资金池”的角色。通过基金公司子公司,将信托产品份额“大拆小”、“长拆短”。
而上海某基金公司子公司的一款地产投资项目,融资主体此前曾在该公司一家信托股东融资。其中是否涉及基金子公司为信托接盘,颇耐市场寻味。
:高收益揽规模?
除了信托之外,近期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提升也颇为明显。6月份流动性危机过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整体上升,尤其是城商行在这一领域的发力值得关注。
譬如9月上旬,宁波银行推出一款“2013年惠添利2339号”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投资期限366天,起购金额10万元,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6%;起购金额50万元,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为6.20%。
大手笔抬高理财产品收益率的不止宁波银行一家,统计数据显示,进入9月份之后,债券和货币市场类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达到4.7%;组合投资类逼近4.9%;融资类产品和结构性产品的收益率均超过5%,部分结构性产品的收益率达到6%左右的水平。
按照分析人士的说法,这一情况与季末银行资金紧张有关。与此同时,银证合作频出新政,做大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池”规模,无疑是下一步商业银行介入新业务的首要抓手。与此同时,目前的收益率格局下,“钱荒”时期最高达到7%的年化收益率可能性不会太大。
而普益财富发布的另一项数据显示,在刚刚过去的8月份,68家城市商业银行共发行了1087款银行理财产品,占比为34.17%。相比国商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个类比,城商行已经站上理财产品发行的首位。而从发行结构来看,目前银行发行的产品类别倾向投资周期较长的产品,或也显示银行对于规模的留存更为重视。
普益资管:搅局的“第三者”
“投向信托的门槛只要30万起,且投资周期灵活,预期年收益率达到8%。”日前,来自四川的成都盛世普益科技有限公司,其旗下普益资产管理公司和广东金太平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将战线铺到国内各大城市推销其理财产品。
按照该机构内部人士的说法,这类产品投向以有限合伙的形式组合购买信托产品,投资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12个月以及3-12个月灵活选择期限。
近年来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的中枢值大概为8.5%,今按照其8%的收益率设置,相比投资人迈过100万投资门槛,直接投资信托产品略低。不过,其投资周期灵活,则相比信托产品一年期、两年期或者更长的锁定,显得流动性优势明显。
对于这类产品的投资风险,上述机构内部人士称,所有的产品均设立回购条款,投资人无须担心投资风险。
实际上该产品并非目前这家机构主推的产品,据透露,目前该机构设立一款专门投向零售贷款的产品,预期收益率8.5%-9.0%,认购起点30万起,并设置月月派息的分配模式。加上其对投资周期更为便利的设置,该产品相比目前市场上流行的信托产品,似乎优势更为明朗。
从产品结构上来看,上述产品充当信托公司和相关银行资金池的功能,通过形成一定的资金体量投向信托或零售贷款产品,赚取不同投资规模梯队之间的收益利差。
令据北京某信托公司人士的说法,降低门槛、盘活投资周期,无疑是目前信托业扩张规模的最佳手段。目前信托份额流转市场的建立面临的瓶颈仍然难解,第三方机构从这一角度出发,其市场体量颇具想象空间。
据透露,该机构目前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近10亿元。这一类机构日益井喷,成为多方力量在“资金池”业务上角逐的典型特点。本报记者还了解到,这一类机构同时代销信托产品,不过从销售激励来看,销售本公司设置的“资金池”产品俨然更高。
华夏基金:公募FOF率先胎动
实际上新介入“资金池”大战的并非第三方机构一类,这一类模式从传统的银行业务和信托业务,开始向外延伸。
譬如在公募行业,据知情人士透露,华夏基金即将推出一款FOF产品,或成为公募基金首款FOF产品。
“没有谁比我们更了解旗下的基金。”日前,华夏基金内部人士曾坦言。
实际上,券商和阳光私募过去也发行了FOF产品,但表现都不算成功。42只券商FOF产品的规模不足200亿元。华夏基金认为,这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基金。
从功能设置上,华夏基金的FOF主要投向华夏基金旗下公募基金产品,通过这FOF,基金公司在掌控旗下产品规模上将有更大的主导能力。此外,这一类产品通过双重投资,权益类产品和固定收益类产品配比可以随市场变动,在追求绝对收益上或更具竞争力。其扮演的角色,与目前信托产品运作的“资金池”项目颇为相似。
早在今年二季度,证监会网站公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发行FOF予以放开。在美国市场,这一业务的规模已经达到万亿美元,海外经验令公募基金下一步的规模的扩充更具想象力。
被拉长的风险链条
各类机构之间抢夺资金可谓各显神通。
以广发银行为例,该行推出广赢安薪银行理财产品。最近几个月,至少包括(002429)、(002657)、(002524)和(002574)等四家上市公司公告称,购买这一款银行理财产品。
据该行内部人士透露,在销售这一产品的过程中,该行对于分行销售工作出色的人员奖励十分丰厚,并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由于银行各分支行机构与各地上市公司业务关系较密切,后者难免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客户。
除此之外,日前刚刚获得一笔银行贷款,转手投向北京某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则成为近期上市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另一案例。
按照北京某信托公司人士的说法,“钱生钱”的生意火爆,主要是因为通过不同金融机构或不同通道,货币成本出现非常大的利差空间。而上述案例中,从上市公司的角度,募集资金的成本低于银行利率,而银行利率又低于信托计划。因此,资金快速从低成本的渠道转入高收益率的信托市场。
不过,这一游戏链条安全的基础显然是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一旦刚性兑付被打破,风险将会沿着这一金融链条迅速影响整个金融市场。
上述第三方机构设置的“资金池”产品也面临相似的风险。由于第三方机构资本金要求远低于金融机构,一旦投资的信托产品或零售贷款出现风险,仅凭借第三方机构签署的回购协议,投资人的本金安全很难得到保障。
北京某券商金融产品研究人士指出,截至目前,信托市场尚未出现实质性违约的情况。拉长投资链条,资金不断流向高利率的产品背后,除了受到政策限制无法获得低成本融资的行业外,拆借主体信用级别难免下滑。
相反近年来形成的公募基金格局下,投资人形成的风险意识则更为健康。有分析人士受访时曾预计,未来国内FOF市场前景可达2000亿份以上。
除此之外,在资管混业竞争的大背景下,上述金融产品研究人士预测,下一步金融产品的突破,除了监管层开闸的新业务之外,在投融链条的延长中捕捉利润,将是另一个方向。譬如,在此之前,曾有机构人士透露,为相关金融机构寻找资金的利润达到0.5%以上,这一盈利空间远超过目前规模已经渐趋成熟的通道类业务。
公司代码:600705 公司简称:中航产融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航产融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90,187,302元 ;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889,002,525.98元,本期实现的净利润为-359,830,347.72元,本期对外分配529,493,655.96元,支付永续债利息及权益分配107,850,000元,截至2023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1,828,522.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0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4,894,266股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88,248,942.66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41%。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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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中航产融作为航空工业集团的产业投资和金融服务平台,服务于航空工业集团、外部实体经济及广大客户,由于公司作为控股型公司的特征,所处行业众多,涉及包括融资租赁、信托、证券、财务公司、期货、产业投资及保险经纪等行业。对于其中重点行业的发展情况概述如下:
1、融资租赁行业
2023年,融资租赁行业稳步发展,受部分市场主体退出影响,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以及融资租赁合同余额持续下降。根据中国租赁联盟等数据,截至2023年9月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9170家,较2022年底减少670家;业务总量上,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57560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940亿元。在整体业务保持稳定的同时,融资租赁企业积极开拓特色化、差异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一是持续深耕绿色租赁、科技租赁、数字租赁、普惠租赁等特色化租赁业务,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注入租赁活水;二是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大力发展航空、航运、工程机械租赁业务,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三是积极探索运用金融科技力量强化客户拓展、风险防范、资产管理等领域,全面提升专业化能力。监管方面,行业监管政策主要围绕回归租赁本源及服务实体经济两条主线。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回归“融资+融物”的经营模式,虽暂未有针对融资租赁公司下发相应的正式监管文件,但要求融资租赁行业进一步回归本源方向明确。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陆续出台地方性政策,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把更多资源用于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产业等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进一步推动国内融资租赁企业实现战略业务转型及高质量发展。
2、信托行业
2023年,信托行业持续深化转型。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截至2023年三季末,信托资产为22.64万亿元,同比增加7.45%,延续2022年以来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从业务结构来看,融资类信托规模占比降至14.34%,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占比持续保持在1/3以上,信托行业向轻资本运营、重受托服务的经营模式转型取得一定成效。但从业绩来看,前三季度信托业务收入387.38亿元,同比下降29.3%,占信托公司总收入比重降至59.48%,信托主营业务的收入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恢复提升,信托公司业务转型能够支撑盈利水平稳健增长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收费模式还须持续探索创新。在我国经济动能转换、金融改革深化的背景下,信托行业面临着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业务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挑战,行业仍处于转型“阵痛期”。2023年3月,原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进一步厘清了信托业务的边界与服务内涵,强调信托受托人定位,为整个信托行业的转型明确了方向。2023年11月,《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发布实施,信托业务新分类为信托公司展业划定了统一标准,在差异化监管的规范下,信托公司应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守正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实现在新时期背景下的战略业务转型。
3、证券行业
2023年,A股市场受到国内外双重压力,整体震荡下行,债市方面,2023年利率债继续维持窄幅波动格局,呈现“N”型走势,信用债全年表现偏强。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最近披露行业整体数据,2023年145家证券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59.02亿元,同比上涨2.8%,实现净利润1,378.33亿元,同比下降3.1%。
从政策端看,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2023年下半年以来利好政策频出,尤其是7月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释放出高层对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视,提振了市场情绪。随后,证监会陆续发布了活跃资本市场的一揽子政策,从融资端、交易端、投资端、机构端等多方面对资本市场进行改革,预计未来将有更多政策逐步落地。10 月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提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机构定位,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优化融资结构,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等具体要求,加快证券行业供给侧改革步伐。11月3日,证监会表示“将支持头部证券公司通过业务创新、集团化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打造一流的投资银行,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压舱石的重要作用;引导中小机构结合股东背景、区域优势等资源禀赋和专业能力做精做细,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进一步明确了头部机构和中小机构的不同定位。此外,在集约经营、扶优限劣的监管目标下,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支持优质券商拓展资本空间,做优做强。未来头部券商在资本约束、业务功能等维度具有更明显的政策红利,中小券商的竞争压力更大,券商分化趋势可能出现加速。
4、产业投资行业
2023年,受宏观经济缓慢企稳以及资本市场疲弱等因素影响,股权投资行业整体发展节奏趋缓。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截至2023年三季末,备案登记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数量12972家,呈下降趋势,基金数量53732只,规模14.29万亿元,总体保持稳定。从募资和投资端看,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新募集基金规模超13500亿元,投资金额超5000亿元,分别同比下降了20.2%、31.8%。行业整体放缓的同时,结构发生变化,政府机构、产业资本成为基金主要出资方,头部机构、国资背景机构和产业机构成为最活跃的投资主体,资金投向聚焦于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数量和规模持续增长,很好的体现了产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功能。2023年7月,国务院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私募投资基金适用范围,将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行监管,鼓励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科技创新等功能作用,并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特别规定,明确对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其投资成长性、创新性创业企业,鼓励长期资金投资于创业投资基金。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培育一流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将极大受益于国内科技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资本市场改革也进一步畅通产业投资的退出渠道,产业投资行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中航产融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公司主业范围为综合金融服务、产业投资。公司主要通过下属中航租赁、中航信托、中航证券、中航财务、中航期货、产业投资公司、中航资本国际、鲸禧保险经纪等控股子公司,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信托业务、证券业务、财务公司业务、期货业务、产业投资业务、国际业务及保险经纪业务等。
(1)租赁公司业务
中航产融下属子公司中航租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中航租赁是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国内首批内资融资租赁企业,也是国内目前唯一一家中央企业投资、拥有航空工业背景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
(2)信托公司业务
中航产融下属子公司中航信托经营信托业务。中航信托是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中国商务部核准的外商投资机构,主要基于受托人定位,使用多元化的金融工具,通过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方式,对信托资产进行受托管理。
(3)证券公司业务
中航产融下属子公司中航证券经营证券业务。中航证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主要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等。
(4)财务公司业务
中航产融下属子公司中航财务经营财务公司业务。中航财务是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通过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及多元化金融服务,加强航空工业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中航财务主要经营吸收存款、信贷业务、票据业务、金融同业业务以及投资业务。
(5)期货公司业务
中航产融下属子公司中航期货经营期货业务。中航期货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公司,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国内全部期货交易所席位,在上海、武汉、深圳、汕头等地设立营业部,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期货服务。
(6)产业投资公司业务
中航产融于2012年、2013年先后设立中航新兴投资和中航航空投资,构建新兴产业投资和航空产业投资两大投资平台,投资于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和航空产业领域。2019年以来,公司进行战略优化升级,实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增资、理顺管理关系、提升基础管理水平等方式,持续加强公司产业投资业务的发展,提升产业投资领域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2019年12月,中航新兴投资更名为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9月更名为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以来,中航航空投资进行实体化运营,持续聚焦航空产业投资。
(7)国际业务
中航产融下属子公司中航资本国际的前身是中航工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AVIC Capital (Hong Kong) ),成立于2011年3月,注册地在香港,中航资本国际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等业务。
(8)保险经纪业务
上海鲸禧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是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现总部设在上海,持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且已获得互联网保险销售资质,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分局监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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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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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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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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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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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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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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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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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面对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影响,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速推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9.39亿元,利润总额21.65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2024-021
债券代码:155693、163165、188014、185436、185835、137510、138553、138850、138914、115464、115561、115708、115965、115966、240204、240209、240327、240484、240563、240683、240684、240866
债券简称:19航控08、20航控02、21航控02、22产融01、22产融02、22产融03、22产融Y2、23产融01、23产融04、23产融05、23产融06、23产融K1、23产融08、23产融09、23产融10、23产融11、23产融13、24产融02、24产融04、24产融05、24产融06、24产融08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民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民生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亦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张民生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张民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补选等工作。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民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2024-019
债券代码:155693、163165、188014、185436、185835、137510、138553、138850、138914、115464、115561、115708、115965、115966、240204、240209、240327、240484、240563、240683、240684、240866
债券简称:19航控08、20航控02、21航控02、22产融01、22产融02、22产融03、22产融Y2、23产融01、23产融04、23产融05、23产融06、23产融K1、23产融08、23产融09、23产融10、23产融11、23产融13、24产融02、24产融04、24产融05、24产融06、24产融08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境内外持牌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产融”)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及各有关子公司在投资等待期内临时闲置资金,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亿元范围内批准购买合格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部分临时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资金来源
中航产融及有关子公司在投资等待期内临时闲置资金。
3、资金使用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4、理财产品品种
境内外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5、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理财额度之日。
6、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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