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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 19:55~2022-10-19 10:40数据来源:会计视野论坛作者:cheniywei本次更新话题数:30目录1、请教陈版,关于合同取消后订单预收款账务处理问题
2、请教陈版,建设项目税费是否列为建设项目成本?
3、请教未签订合同的长期发出商品处理问题
4、诉讼冻结款在现金流中怎么列报?
5、工会经费可以计入销售费用和成本中吗?
6、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比较特殊的处理方式
7、集团内股份支付
8、瑞华研究问题2-1-1(租售结合的合同是否适用建造合同会计模式)的会计处理问题
9、青椒陈版,关于金融资产重分类的问题
10、带回购条款的对外股权投资
11、登记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
12、公司发放电脑补贴如何处理
13、请教陈版主问题3-2-84
14、关于逆流交易冲减少数股东损益
15、请教陈版:股东超额出资作为资本公积还是往来借款
16、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专利
17、请教陈老师关于化工企业土地处置(政府分批次收储)的会计处理问题
18、关于现金流量表受限资金
19、公司原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算不算关联方
20、新收人准则服务收入成本的会计处理
21、请教陈版:在建项目利息资本化
22、求助陈版主,签字冷却期的疑问
23、求助陈版主,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疑问
24、求助陈版主,合并范围的兄弟公司的理解
25、审计底稿
26、请教下陈版主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银行函证的问题
27、直营酒店的装修费摊销时计入费用还是成本?
28、附注中的会计政策变更
29、请教陈版,关于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
30、求助陈版,投资性主体下的会计处理
1、请教陈版,关于合同取消后订单预收款账务处理问题
Wen__wen 2022-10-17 14:09:25
我公司之前与境外客户签订设备加工合同,收取了10%合同款后,已采购加工投产,但产品尚未完工之际,客户提出取消合同,目前公司对前述已收合同款做合同负债核算,若最终合同确定取消,是否应根据收入应用指南四、(一)识别合同中所述,将合同负债部分确认为营业收入,对合同取消违约金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还是依据其他准则规定,将上述合同负债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或进行其他的账务处理?
chenyiwei 2022-10-18 19:42:54
由于合同取消,最终并未向客户交付商品,而新收入准则下是以向客户转移商品控制权作为确认收入的前提,故合同取消后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将无需归还的合同负债减去已投入的成本后,按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Wen__wen 2022-10-20 14:56:33
感谢陈版的答复,还是有一点不太明白的地方是上述图片描述中合同取消可以确认为收入的情形,判断重点是什么呢?可否举个适用的例子呢?感觉这里有点模糊划分不清
2、请教陈版,建设项目税费是否列为建设项目成本?
nenhui 2022-10-17 17:37:32
请教陈版,建设项目税费是否列为建设项目成本?
1、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第四条 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请教陈版:
两个规定对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的规定是否冲突?
chenyiwei 2022-10-18 17:03:09
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2-18(用于建造自用房屋的土地出让金借款利息、建造期间土地使用税资本化问题)”、“问题6-1-16(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的列支)”。
总体原则是:在资产的取得环节一次性发生的税费(如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应计入相关资产项目(如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而持有环节的税费(如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在持有期间内需定期缴纳的税费)应费用化(计入“税金及附加”),不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nenhui 2022-10-20 11:53:31
陈版,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呢?
3、请教未签订合同的长期发出商品处理问题
zips800 2022-10-18 10:43:30
被审计公司2016年有笔发出商品,因以前年度内控不严该笔订单未签合同至今也未开票和回款,只是客户微信要货就发出了也找不到收货单了,与客户有争议多年一直未解决。今年与该客户沟通客户同意以大概相同价值的不同商品来抵债入账。我的想法是该笔订单不确认收入提全额减值与客户退回的商品价值相冲销,请问各位这样是否可行或者有什么其他方法?
chenyiwei 2022-10-18 18:27:36
由于该发出商品已不可能再收回,因此不应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应予以核销处理。(应考虑以前年度将发出商品长期挂账的做法是否属于前期差错,是否应基于以前年度对其可收回性的估计,在以前年度计提减值,现在达成协议后再核销)。
对于收到抵债商品,应关注其是否表明客户认可当初已收到该发出商品,并接受该发货。如果是,则现在可以依据该补充协议确认销售收入(对应的是非货币性对价);如不满足的,则收到商品的入账价值与原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就以前年度的减值事项进行差错更正后)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zips800 2022-10-20 11:51:04
收到 谢谢陈版!
4、诉讼冻结款在现金流中怎么列报?
豆豆cpa 2022-10-17 21:33:57
请教陈版主:企业的一般账户中的存款,因为诉讼事项,被冻结,请问这部分冻结的资金,有现金流吗?
chenyiwei 2022-10-18 17:54:54
被冻结的款项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需转入“其他货币资金”列报。现金流量表中将冻结和解冻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列报为支付和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豆豆cpa 2022-10-20 10:23:40
感谢陈版主
豆豆cpa 2022-10-20 10:24:35
感谢陈版主
5、工会经费可以计入销售费用和成本中吗?
熊本熊熊熊 2022-10-17 16:17:54
求助陈版,工会经费可以分使用人员类型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项目成本中吗?还是全部都计入管理费用中呢?
chenyiwei 2022-10-18 16:56:10
可以。工会经费系按职工工资按比例计提,因此在计提时,应当与作为计提基数的职工工资归入相同的成本费用科目。
熊本熊熊熊 2022-10-20 09:07:55
谢谢陈版~
6、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比较特殊的处理方式
kuaijiborden 2022-10-18 13:26:30
如果一家集团公司的母公司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为一般类型的企业,而一家子公司是小额贷款类公司执行金融行业的会计制度,那么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时候,对子公司是在子公司审计的时候按照金融行业的会计制度审计,只是在合并报表的时候改成企业会计准则,统一一下会计科目,还是在子公司审计的时候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调整一下会计科目,到合并报表的时候就不用调整直接使用。欢迎大家指导。
chenyiwei 2022-10-18 18:01:55
子公司自身报表应按照其所属特殊行业的报表格式进行编制。
在合并报表时,理论上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应当包含全套完整报表项目,包括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报表项目。但如果母公司自身为非金融企业,且其合并报表中只包含非金融企业报表项目,未包含金融企业专用报表项目的,则应按照母公司或者上级国资委的要求对子公司按金融企业格式编制的报表进行格式调整和项目转换。但这种调整一般只是报表列报项目之间的调整归并,不涉及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问题。
kuaijiborden 2022-10-19 17:55:11
谢谢,很受益。
7、集团内股份支付
mia_philis 2022-10-17 22:16:14
请教陈版主:您好,关于股份支付,想向您请教一下。A是母公司,B是子公司,甲为A的员工,B对甲乙实施股权激励,(1)甲乙低价对B增资;(2)A老股低价转让给甲乙。站在B的角度(B报表中),这两种方式的会计处理有什么区别吗?
(1)增资中,B是是结算企业,但没有接受甲的服务,B是否无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但是,根据解释4号第7条“(一)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B是结算企业,又是以B的权益工具结算,那是否需要按照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来处理?
(2)老股转让中,A是结算企业,B没有结算义务也没有接受服务,A单体层面按照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B层面是否无需处理?转让价格与公允价格之间的差异是否被认定为B对A的分红?原理是什么?
麻烦陈老师解答一下,谢谢陈老师!
chenyiwei 2022-10-18 17:58:36
1、集团内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原则是“谁受益,谁确认费用”。甲是母公司员工,通过向子公司低价增资获得股权激励,实际上是子公司(结算企业)代为承担费用,这是母子公司之间的权益性交易,因此子公司自身不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按实际收到的增资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即可。
2、老股转让,B没有结算义务也没有接受服务,故只需调整实收资本的股东明细即可。转让价格与公允价格之间的差异无需确认为B对A的分红。
mia_philis 2022-10-19 14:17:46
非常感谢陈老师的回复!
8、瑞华研究问题2-1-1(租售结合的合同是否适用建造合同会计模式)的会计处理问题
wx_5ed465f72489 2022-10-18 20:02:34
您好陈老师:
《瑞华研究2016-2019》
chenyiwei 2022-10-19 10:40:40
建造收入的确认可以参照新收入准则下关于一段时间内履约的建筑业收入确认原则,只是有可能要考虑其中的重大融资成分因素。其实际成本是通过“合同履约成本”归集,不是通过“在建工程”科目。
9、青椒陈版,关于金融资产重分类的问题
gpqg 2022-10-18 18:37:37
陈版,关于将第二类金融资产重分类为第一类金融资产,通常是将其他债券投资重分类为债权投资时,关于其他综合收益结转去向的问题有些困惑。
根据第22号准则第71条的规定:
chenyiwei 2022-10-19 10:38:27
如果是在新CAS 22框架内的重分类,而不是在新准则首次执行日对原有金融资产按新准则规定的重新分类,则应执行新CAS 22第六章“重分类”的规定。根据新CAS 22第三十一条:“企业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当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即视同该金融资产一直以摊余成本计量
。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不影响其实际利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即,在重分类日,将原有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与“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冲,即冲销前期累积的公允价值调整。
将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是视同在重分类日将原有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并确认终止确认损益;随即按公允价值重新取得一项新的FVTPL金融资产。这两者的处理逻辑是不同的。
10、带回购条款的对外股权投资
wx_634626267acc 2022-10-18 15:35:59
陈老师,目前碰到这样一个问题,集团很多对外战略投资,占比都很小,以往放在其他权益工具里面核算,但是今年半年报突然调到了其他非流动资产,理由是,咨询了审计那边,说带回购条款的按照准则新要求,对方是有金融负债成分的,不能继续放在权益工具里面了,投资方应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但是我理解的既然最初已经指定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就不能再重分类了,如果重分类的话,他要区分回购条款覆盖的这部分当做衍生金融工具和剩余部分继续当做其他权益工具? 而且就算要调整会计政策,也得做差错更正吧。
chenyiwei 2022-10-19 10:33:04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 特殊股权投资的确认与分类”。
一、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
对于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投资方除拥有与普通股股东一致的投票权及分红权等权利之外,还拥有一项回售权,例如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约定,若被投资方未能满足特定目标,投资方有权要求按投资成本加年化10%收益(假设代表被投资方在市场上的借款利率水平)的对价将该股权回售给被投资方。该回售条款导致被投资方存在无法避免向投资方交付现金的合同义务。基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持股比例和影响程度不同,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1: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股权比例为3%,对被投资方没有重大影响;
情形2: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股权比例为30%,对被投资方有重大影响。
现就上述两种情形下被投资方和投资方的会计处理意见如下:
情形1:
从被投资方角度看,由于被投资方存在无法避免的向投资方交付现金的合同义务,应分类为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从投资方角度看,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没有重大影响,该项投资应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因该项投资不满足权益工具定义,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满足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情形2:
被投资方的会计处理同情形1。
从投资方角度看,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所规范的投资为权益性投资,因该准则中并没有对权益性投资进行定义,企业需要遵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结合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投资方应考虑该特殊股权投资附带的回售权以及回售权需满足的特定目标是否表明其风险和报酬特征明显不同于普通股。如果投资方实质上承担的风险和报酬与普通股股东明显不同,该项投资应当整体作为金融工具核算,相关会计处理同情形1。如果投资方承担的风险和报酬与普通股股东实质相同,因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应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回售权应视为一项嵌入衍生工具,并进行分拆处理。对投资方而言,持有上述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期间所获得的股利,应按该股权投资的分类,适用具体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确定对被投资企业无重大影响的,则应进一步确定回购义务是由被投资企业本身还是由其大股东承担的。如果是由被投资企业自身直接承担的(包括投资人可以选择要求被投资企业本身或者其大股东回购的情形),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投资人不能要求被投资企业本身履行回购义务,只能要求其大股东回购的,则理论上应确认为两项金融资产,其中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也不应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即只能分别确认两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此前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现在调整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属于前期差错更正,不属于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因此不受“后续不得撤销指定”的限制。
11、登记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
桂红艳 2022-10-17 15:11:40
背景: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持有A公司40%的股权,甲公司账面记载长期股权投资,但是A公司登记的股东为乙公司。
问题:对于实际股东为甲公司,登记的股东为乙公司,对于合并报表没有影响,但是单户报表存在实际股东与登记股东不一致,现在甲公司账务上需要如何处理,可以使得乙公司为实际股东,确认为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若通过其他应收应付挂账是否就形成虚空挂账?
chenyiwei 2022-10-18 19:37:05
为何会出现“甲公司账面记载长期股权投资,但是A公司登记的股东为乙公司”的情况?投资款系由谁出资?日常股东权利(如表决权和分红权)由谁行使?被投资公司A和其他股东对该事项如何认定?
另外,鉴于A、B是全资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故双方之间对投资款的出资和偿还、表决权行使、股利收取等问题有无特殊约定?
桂红艳 2022-10-19 10:27:07
陈老师,子公司甲公司为被投资公司A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后来校企改革就成立了甲公司的母公司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子公司不能直接投资,需要以母公司的名义进行对外投资,被投资单位A公司就变更了股东登记,就出现了实际出资为子公司、工商登记为母公司的情形,母子公司之间也没有关于投资款的约定。现在子公司需要把长期股权投资转给母公司,但是账务处理上如果确认在其他应收,母公司才成立,这笔款项可能就会形成长期空挂账,冲减未分配利润是否合理?
12、公司发放电脑补贴如何处理
放晴的微笑 2022-10-17 20:13:18
公司为员工发放电脑补贴,开票8000,补贴标准3000/人一次性打给员工,使用3年,如果提前离职,需按月平均算退还公司剩余补贴,电脑属于员工。
1、电脑补贴属于职工福利,收到补贴时缴纳个税?退还补贴时如何处理?如果员工已离职,补缴个税和滞纳金,公司如何记账,营业外?
2、补贴3000元,一次性计入费用,还是适用新租赁准则(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如果一次性计入费用,员工退还补贴时如何处理?
chenyiwei 2022-10-18 17:35:36
此处的电脑是工作用还是员工私人使用?如果是工作用,则为何不是由公司全额承担购买成本?购入的电脑是否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
放晴的微笑 2022-10-19 09:21:48
电脑属于员工办公必需品,但是考虑到不同员工对电脑性能、型号等有特别需求,单价不同,因此以标准补贴的形式给到员工,最终离职电脑归属员工个人。而在工作使用过程中,员工可以任意更换其他电脑。
公司目前是按3000支付给员工,但按8000入账成固定资产,但没有按自己的资产进行管理。因此从更正/调整方案看,个人认为
A:冲回资产,支付补贴时一次性计入费用,收回剩余补贴时一次性冲回费用
B:冲回资产,支付补贴时计入其他应收或长期应收(类似长期待摊),按期间摊销,收回剩余补贴时冲余额
C:账面仍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对于离职员工部分电脑做报废处置,对于在职部分,将差额5000补给员工,将电脑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但是从公司角度成本变高、管理成本增加)
另外1、在不确认公司资产的情况下,该补贴属于员工福利吗?需要缴纳个税吗?
2、方案B下,对于公司取得的8000专票,进项税部分能否抵扣,按什么标准?
谢谢陈版
13、请教陈版主问题3-2-84
wuxingbin 2022-10-17 11:49:04
陈老师,《中审众环案例研究》问题3-2-84(以子公司控股股权对被购买方增资实现对被购买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处理),在计算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少数股东权益时,解析中C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11,000×37.5%=4,125万元,这个11,000万元应该是A公司在对C增资前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吧?那C的少数股东权益应该=(11,000万元+A公司的增资部分公允价值即20000万元)*37.5%来计算吧?
chenyiwei 2022-10-18 21:13:50
由于B公司至始至终在A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B公司各项资产、负债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的计量基础并未发生变化。A公司作为增资的B公司80%股权的公允价值20000中是包含了商誉因素的,在计算少数股权时不应将这部分商誉纳入考虑。而是按照通过该增资实际让渡给C的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原账面价值)的相应比例计算。
14、关于逆流交易冲减少数股东损益
熬夜狗113 2022-10-16 23:49:53
请教陈版主,关于逆流交易冲减少数股东损益
还请陈老师指点
chenyiwei 2022-10-17 14:35:52
未实现损益的计算方法是:内部交易卖方个别报表层面确认的处置损益-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已通过折旧、摊销、成本结转等方式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金额。
教材案例的讲解是对期末确定未实现损益金额的通常做法,针对未实现损益的期末余额在母公司股东和少数股东之间分配,即并不是如你所述,单独考虑在假设不发生该笔内部交易情况下子公司层面应对该资产计提的折旧。
熬夜狗113 2022-10-18 20:14:33
谢谢陈老师抽空的回复,有些理解了,总结就是逆流交易不能站在母公司单体报表层面考虑,要整笔业务看,假设没有这笔内部交易情况下正常处理,和有了这笔交易后对报表整体的影响,这些影响全部算到卖方子公司头上,是吗
chenyiwei 2022-10-19 10:46
是。
15、请教陈版:股东超额出资作为资本公积还是往来借款
koodhao 2022-10-17 10:46:13
如题,公司前两年作了增资,股东货币出资分批打款,最终实际出资大于增资协议的约定,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当时验资机构出具了验资报告,并将超过约定出资额部分认定为资本公积,公司账务处理也按照验资报告将超过部分转为资本公积。这种情况下,该超额出资部分应该如何认定?作为往来款退回给股东,还是认定为股东投入的资本公积
chenyiwei 2022-10-18 19:49:28
对于超额投资款的性质,应当依据当初股东超额出资时的具体情况分析其原因,并由被投资企业的全体股东共同确认其性质和权属。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这不仅仅是一个财务问题,更是一项法律或者合同解释问题。
16、子公司无偿使用母公司专利
四月天yyl 2022-10-17 16:06:43
陈版,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A有一家全资子公司B,同时A看中C的专利,想引进新股东C投资B,但因为B的历史原因,C不想投资,于是A与C就分别以货币资金及专利出资成立了D,C的专利已经过评估作价。后经股权转让,B成为了D的全资子公司,D公司无生产,B公司使用了D公司的专利技术生产产品,同时销售给D,然后D再转让给客户,没有毛利。问题:1、D公司相当于一个空壳公司,是否能将这部分专利确认为无形资产?2、如果作为无形资产,专利的使用在B,摊销在D(D的账面计入管理费用),这样就导致B的产品成本减少了,B和D之间目前无关于专利使用权费用约定,能否在合并层面调整摊销到产品成本?
chenyiwei 2022-10-18 19:40:56
虽然D名义上享有专利权,但实际使用该专利的是全资子公司B,所以D的个别报表层面不应确认“无形资产——专利权”。如果D不向B收取专利使用费的,则D应将其取得该专利的作价金额转为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即接受投资时:借:无形资产——专利权,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将专利使用权转给B时:借:长期股权投资——B,贷:无形资产——专利权。后续该项无形资产确认在B的账面,其摊销计入B的产品成本。
17、请教陈老师关于化工企业土地处置(政府分批次收储)的会计处理问题
作如是观 2022-10-18 10:32:22
某化工企业整体搬迁,搬迁范围共5宗土地,7月收储2宗土地(无需修复)、10收储2宗土地(无需修复),剩余1宗土地在2023年修复验收完成后收储,地上房屋建筑物已拆除完毕并已账务处理。搬迁评估报告中5宗土地都有单独的评估价值,评估价值即补偿价格,土地补偿款已收到。仅描述问在2022年是否可以确认已收储4宗土地的资产处置收益?
chenyiwei 2022-10-18 18:29:31
要考虑的是这4宗土地和剩余需修复的一宗土地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政府收储后能否将该4宗土地单独出让和开发,还是只能待最后一宗土地完成修复和收储之后才能作为一个整体出让和开发?
这个问题类似于新收入准则下履约义务的划分和识别问题,可参照新收入准则下的相关思路进行分析。
18、关于现金流量表受限资金
名曰啼海 2022-10-18 10:53:24
ETC的保证金是受限资金吗?我的理解这个保证金我想用也可以随时把ETC取消,获得该部分现金,这么理解是不受限的。
chenyiwei 2022-10-18 18:21:38
这种一般的押金或预存款不属于受限资金,但也不是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公司原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算不算关联方
yymama2012bxy 2022-10-18 12:00:04
某公司的原控股股东将其股份全部进行转让,该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关联方时,原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还算不算关联方易
chenyiwei 2022-10-18 18:20:34
1、对于控制权转移之前与原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仍应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2、(如果该公司系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除了“财务报告”以外的其他部分中,应关注其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在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历史关联人”的规定。如果属于历史关联人的,则在年报中的其他部分中,与该原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交易,在控制权转移后12个月内,仍会被判定为关联交易。但该规则不适用于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关联交易的界定和披露要求。
20、新收人准则服务收入成本的会计处理
zsmj 2022-10-18 12:21:27
陈老师您好,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这样一种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是为政府提供招商引资服务,运营年度结束政府会对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将无法取得本年度的服务费,公司在为政府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用在不满足收入确认时是否可以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如果最终考核没有通过这部分合同履约成本是进入成本还是进入当期损益请陈老师解惑
chenyiwei 2022-10-18 18:04:44
我理解,此类服务应可满足“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条件,故属于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而不应集中到年末考核时一次性确认。因业绩考核导致收入金额的不确定性,参照可变对价的原则处理。
但是,已发生的履约成本应在相关服务提供完毕时即转入营业成本(一般也就意味着在发生时直接计入营业成本),而不能递延到考核结果确定时才结转。
21、请教陈版:在建项目利息资本化
音为旋律 2022-10-17 20:59:21
某化工企业尚处于筹建期,其筹建项目耗资巨大,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专项借款,筹建期需购置大量专用设备,即大部分设备由化工企业提供技术参数和图纸,同时大部分设备到货后需要安装调试后再集成为一个新的设备,精细化程度要求较高,调试时间比较长,可能低于1年,可能超过1年。
专项借款购买设备的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开始、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是什么时候?
开始资本化时点:一般来说房屋及设备的购买都使用专门借款,但设备在购买前,一般会预付款,且设备到后,也不需要很复杂的安装或测试,不满足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条件。但是化工行业为资本密集型产业。化工企业生产设备具有价值高、专用性强、变现难度较大等特征。通常建设阶段,企业即需完成大规模的专用固定资产投入。通常由于大部分为专用的定制设备,签订了不可撤销的建造合同,则类似于出包工程。当承建方开始资产的实体建造活动时,可以认为满足了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之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即资产在供应商处购建,因此支付预付款的时点可视为资本化开始时点。
停止资本化时点:设备到货后投入到安转调试阶段开始资本化时点。
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根据准则要求: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由于化工企业的设备多为集成设备,安转调试时间较长,故应该在设备整体完工时停止资本化。
chenyiwei 2022-10-18 17:54:00
主帖中的分析总体上合理。但对于开始资本化时点,需获取相关资产实体建造施工已确定开始的证据。
另外,对于停止资本化时点,应关注在分别完工的情况下,已单独完工的部分是否确实不能单独投入使用(包括在技术上是否可以使用外购原料生产,以及出售中间体产品等,以及这样做是否经济)。
22、求助陈版主,签字冷却期的疑问
liuweisheng 2022-10-17 19:15:56
A注会签署一家城投债公司年报,签署年份为2017/2018/2019/2021(2020年漏签一年)
2022年如果签字是否满足独立性5年的要求。谢谢版主解惑
chenyiwei 2022-10-18 17:30:47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2020年12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一十三条 如果审计客户属于公众利益实体,会计师事务所任何人员担任下列一项或多项职务的累计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一)项目合伙人;
(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三)其他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职务。
任期结束后,该人员应当遵守本章第四节有关冷却期的规定。此外,在任期内,如果某人员继担任项目合伙人之后立即或短时间内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可能因自我评价对客观公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该人员不得在二年内担任该审计业务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第一百一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担任本守则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职务的时间应当累计计算,除非该人员不再担任这些职务的期间达到最短时间要求,否则累计期间不得清零并重新计算。最短时间要求应当是一个连续的期间,至少等于该人员所适用的冷却期。根据本守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该人员担任的职务不同,冷却期的长度也不同,具体来说,某人员适用的冷却期应当根据该人员不再担任相应职务前所担任的职务来确定。
例如,如果某人员担任某个审计客户的项目合伙人三年,之后被调离该审计项目组二年,则该人员最多只能继续担任该审计业务的关键审计合伙人二年(即五年减去累计的三年)。在此之后,该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冷却期的规定。
据此,该注会在2022年可以再签字一年,但因签字年限已达到累计五年,故从2023年度开始应按规定进入冷却期。
23、求助陈版主,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疑问
liuweisheng 2022-10-17 19:08:33
应收票据背书支付货款,判断是否终止确认,一般操作是不是看票据为6+9,就终止确认,非6+9及商承不终止确认。谢谢版主解惑
chenyiwei 2022-10-18 17:24:32
一般情况下可以参考这个惯例。
24、求助陈版主,合并范围的兄弟公司的理解
liuweisheng 2022-10-17 18:57:51
甲个人持股A公司100%,甲持股B公司100%。是否需要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A公司合并报表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谢谢版主解惑
chenyiwei 2022-10-18 17:08:26
A 、B同受甲控制,不代表A可以控制B。即使甲将B委托给A管理,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不是必然具有控制权的。
25、审计底稿
火山大哥ABC 2022-10-17 18:14:42
请教版主,作为一名刚入行不久的审计小白,想问下审计底稿中的sheet是依据什么排列的,比如按照审计程序的流程来说的话,披露表应该可以放在最后吧,希望得到版主的回复,谢谢!
chenyiwei 2022-10-18 17:07:33
这个问题,不同的事务所和不同的执业人员可能有不同的习惯,但按照程序表中对应程序的顺序排列,确实是比较直观和常见的做法。此问题还是建议咨询负责带你的现场负责人等项目组内较高级别的成员。
26、请教下陈版主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银行函证的问题
jiaolifu 2022-10-17 17:43:10
请教下陈版主关于基金管理公司银行函证的问题。
对于基金管理公司来说,我获取到了企业提供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上面有两个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经询问企业,这两个账户为该公司所管理的私募基金账户(也获取了对账单,对账单的户名显示为私募基金),即该基金账户中的资金所有权为投资人,并不属于基金管理公司。
所以想问下陈版主,一般这种基金托管人的账户需要函证嘛?从我的理解来看首先这部分资金的所有权并不是被审计单位所有,所以我认为并不应该函证。但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上又显示了这两个账户,担心如果不函证会不会有风险。希望陈版主能帮我解惑!!!
chenyiwei 2022-10-18 17:06:20
该账户及其中资金并非该被审计单位的自有财产,而是属于其受托管理的基金,这些基金具有受法律保护的独立财产权。因此在核实其权属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前提下,可以不对这些账户纳入函证范围。
27、直营酒店的装修费摊销时计入费用还是成本?
杨晓琴yxq 2022-10-17 17:27:41
请问酒店装修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后,在后续摊销时,应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还是管理费用? 还是应该按什么标准去区分 一部分计入管理费用,一部分计入成本呢?
chenyiwei 2022-10-18 16:58:46
参考: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
。
【例】甲公司经营一家酒店,该酒店是甲公司的自有资产。甲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除发生的餐饮、商品材料等成本外,还需要计提与酒店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如酒店、客房以及客房内的设备家具等)、无形资产摊销(如酒店土地使用权等)费用等,应如何对这些折旧、摊销进行会计处理。
本例中,甲公司经营一家酒店,主要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收入,而客房服务的提供直接依赖于酒店物业(包含土地)以及家具等相关资产,即与客房服务相关的资产折旧和摊销属于甲公司为履行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服务成本。该成本需先考虑是否满足收入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如果满足,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并在收入确认时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计入营业成本。此外,这些酒店物业等资产中与客房服务不直接相关的,例如财务部门相关的资产折旧等费用或者销售部门相关的资产折旧等费用,则需要按功能将相关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
分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第75-76页等相关内容。
28、附注中的会计政策变更
安好 2020-1-11 07:30:36
请教陈版,如果一家新三板公司没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业务,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发生这类业务,那么在附注的会计政策部分是不是可以不披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内容,相应的在会计政策变更中也不披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在2019年修订的情况,谢谢!
chenyiwei 2020-1-11 10:20:16
可以。但这两种业务虽然偶发,但很难保证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发生,因此日后如果遇到这两种业务,还是需要披露其会计政策。
安好 2020-1-11 12:58
谢谢陈版
yyyyyc 2022-10-18 16:33:45
陈老师,请问所有因为准则本身的更新而产生的变更都需要披露吗,如果该准则变更对企业产生的财务影响较小是否必须披露,是否有相关要求。谢谢您!
chenyiwei 2022-10-19 10:45
其他情况,如收入、金融工具和租赁等准则对多数企业的影响都比较大,因此需要披露其变更。
chenyiwei 2022-10-19 10:45
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换都是针对偶发性的单项业务,因此不用单独披露其在2019年度的会计政策变更。只是后续在实际发生此类交易时,需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其具体的会计政策。
29、请教陈版,关于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
lcjlcj2 2022-2-18 19:42:30
请教陈版,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计算
在21年也就是当期 3年以上的账龄客户发生了诉讼事项已无财产可执行 本期转为单项计提 那我在测算当期迁徙率的时候 除了21年账龄扣除这部分金额以外 对 20 19年账龄需要同步剔除该部分影响 进行测算吗
chenyiwei 2022-2-22 01:56:35
建议同步剔除处理。
lcjlcj2 2022-2-24 15:39:48
好的 谢谢陈老师
ttttby 2022-10-18 16:24:29
追问一下,比如某客户,20年、21年、22年期末的应收余额分别是100万、80万、50万,以前期没有单项计提,22年单项计提后在计算迁徙率时,20年和21年是应该只剔除22年的应收金额50万还是把当年的全部余额都剔除掉呢?
chenyiwei 2022-10-19 10:43
把历史上该客户的应收款项余额全部剔除。
30、求助陈版,投资性主体下的会计处理
hellovicky123 2021-9-22 11:59:59
如果设立的一支基金使用投资性主体进行核算,(基金规模是500万,基金设立主体占有份额是5%),会计处理是将整个基金规模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计量么?
chenyiwei 2021-9-23 03:51:12
投资性主体对于其对外投资(除了为本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服务的子公司以外)应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投资性主体的股东或合伙人应根据对其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确定对其投资的核算方法。
财务永学生 2022-10-18 14:53:45
请教陈版,如果投资性主体对A公司的投资有重大影响,核算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投资性主体的合伙人,对投资性主体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不需要调整投资性主体对A公司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核算? 如果是合伙人合并投资性主体,就需要调整对A公司的投资,调整为长期股权投资? 这样理解对吗?谢谢陈版
chenyiwei 2022-10-19 10:43
也可以这样理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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