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4、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应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5、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6、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7、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8、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一)什么是金融消费者?
金融消费者,是指在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无论您是到银行办理存款贷款,还是购买理财产品,或者是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您都是受保护的金融消费者。
(二)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时,应公平合理地安排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损害消费者权益。
3、金融机构在收集、保存、使用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被泄露和滥用,不得侵犯个人隐私。
4、金融机构必须以明确的格式、内容、语言,对其提供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向金融消费者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确保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服务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前已知晓并理解相关风险。
5、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的申请,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拒绝金融消费者有关申请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向其说明理由。
6、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消费者出具交易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新冠肺炎疫情牵动人心。然而,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抵抗疫情期间,却有不法分子假借抗击疫情实施金融诈骗等犯罪。
套路一:伪装公益慈善机构实施金融诈骗
犯罪分子打着“慈善会”“募捐”等名义,利用人们的同情心进行诈骗。以捐赠名义实行诈骗是疫情期间被使用较多的套路。
套路二:谎称火车、飞机、酒店等退改签补偿或旅行团、酒店、快递退费服务实施电信诈骗
套路三:冒充学校、医疗机构等谎称异地家属感染肺炎疫情等方式进行电信网络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某公司工作人员等,以受害人孩子或某亲属突然发高烧,已被隔离医治为由,或可以为受害人购买酒精、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物资为由,要求受害人提供银行卡信息,并汇缴“住院费”“物资费”等款项,骗取受害人钱财。
二、如何增强风险意识
1、多问
询问是否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该公司是否具备发行金融产品和投放广告的资质,推销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证明,产品存在的风险和目标群体。
2、多想
想一想广告中的金融产品的风险在哪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多大。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当金融广告的收益让人心动时,不妨先去做一下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了解自身的风险偏好后再做出明智的决策。
3、多学
万变不离其宗,金融消费者应通过学习和了解基本的金融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金融行为习惯和态度,提升自的金融素养,才能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
典型案例:
2011年2月28日,顾女士在江苏省盛泽某银行投资10万元购买了“乾元三号”理财产品,年利息为6.3%;期限为三年,至2014年3月1日终止合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上银行告知了该产品的有关风险,签约后顾女士按约每年领取利息。直至今年3月1日,顾女士在支取本金和利息时,被告知该理财产品的债务人已在3个月前提前还款,顾女士第三年只能领取9个月的利息收益。顾女士认为没有收到银行方面提前还款结算的通知,造成顾女士损失了3个月的利息收益,是银行的过错,她还认为银行也许是故意不通知储户而无偿占用资金。
中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在查看双方签订的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时注意到提前终止的条款“在本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产品管理人有提前终止权。一旦产品管理人提前终止产品,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后3个工作日向投资者兑付应得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理财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根据这条规定,银行要以公告形式履行告知义务,在本案中消保委认为银行作为服务的提供者,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应当及时兑付存款额义务,也就是说要及时告知投资者结算,但这一点银行没有做到位,因此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调解,银行一方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顾女士也接受了银行的赔礼道歉,双方达成“由银行支付顾女士10万元存款3个月的活期利息以及200元的礼金券”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吉林银行通化分行全体员工竭诚为您服务
【新华支行】
【二道江支行】
【通化县支行】
【梅河口支行】
【集安支行】
【柳河支行】
【辉南支行】
— 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 —
央行宣布自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7折下限,同时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但对个人房贷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放开贷款利率管制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第一步,央行给予商业银行更大自由度,但并不意味着会为房企带来直接的好处。”深职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邓志旺认为,目前国家政策不鼓励资金流向房地产,对房企融资降低利率的可能性比较低。
在此次对利率自由化的调整中,央行特别强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要求商业银行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这是为了避免过多资金流向房地产。”上海研究院院长杨红旭说。在其他贷款不再设利率下限的同时,住房贷款利率仍要求最多只能打7折,反映的是即便在银行资金偏紧的情况下,监管层仍然坚持房地产调控的决心。
北京难觅8.5折利率优惠
“去年我买房时,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是6.5%,可以打8.5折,但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感觉工商银行的条件要高一些。”已在北京买房的小李为记者介绍,去年通过中介买了二手房,当时所有银行的个人住房商贷都有8.5折的优惠。
“我上个月买房时,售楼处那有各银行的工作人员,他们说商贷是有8.5折的,一直到今年底都有,也就农业银行有点特殊,说是9折。”正在等待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胡先生表示,最近也比较纠结,公积金都申请了挺长时间了,一直没批下来,也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
那么,如今北京的首套房贷是怎样的光景呢?工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现在5年以上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是按照人民银行基本利率6.55%执行。对于是否有折扣的问题,该人员表示,需与各分行进行了解。而当记者致电工行北京某分行贷款部门时,工作人员给记者的答案让人有些吃惊,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已不做贷款业务了,已经停了。当记者询问何时能办理时,该人员表示:“要等到明年初。”
记者又咨询了建设银行的个人住房商贷情况,建行人员表示,首套房贷利率执行差别化定价,原则上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优惠情况根据各分行情况。
记者随后又去了多家银行网点了解到,多数银行都取消了之前的优惠政策,大都按照基准利率执行,可以说8.5折利率优惠已难觅踪影。在股份制银行方面,光大、民生等银行均表示首套房贷实行基准利率,招商银行表示优质客户可以打到8.5折,但一般都在基准,且额度比较紧张。华夏银行则表示,普通客户只要满足首套房贷条件,都可以享受9折优惠。
其他城市现状
上海首套房贷利率变动情况并不大,大多银行均维持在8.5折到9折之间,而部分银行的放款时间略显不稳定。上海四大国有银行的首套房贷最低利率优惠均为8.5折,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和广发银行也均推出8.5折利率优惠,享受这些优惠均需看购房者的个人资质和购房情况。外资银行汇丰银行更是推出了最低8.3折的首套房贷利率优惠,然而,获得最低折扣的要求却颇高。
深圳首套住房贷款利率9折是主流。眼下深圳大部分银行提供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在9折左右,个别银行能提供最低8.5折优惠贷款利率。据了解,深圳大部分银行,因额度有限,目前放款难度很大。“审批下来相对容易,但什么时候能放款成了未知数。”深圳交行一网点的工作人员介绍,“从上个月开始,贷款额度变得紧张。因为前面累积的贷款太多,很多银行都不敢再接单。”
扬州市农行个贷业务已正式取消了8.5折的优惠。扬州市建行负责贷款审批业务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已接到口头通知,正式取消8.5折优惠,改为最低执行9折。“6月以来资金紧张对市场影响很大,同时由于规模限制银行放款时间依然很长。”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张大伟认为,首套房贷7折利率优惠是不可能再出现了,按现在的资金情况,商业银行如果7折基本就是亏损。张大伟预计,首套房折扣利率不太可能再下调,甚至普遍恢复8.5折的可能性都不大。
下半年房价或有松动
业内人士分析,银行普遍收紧购房贷款利率将使下半年开发商销售面临挑战,各房企将在销售策略上调整,考虑到银根突然收紧,一些开发商将会采取现金为王的做法,调整销售策略,加快销售进度。
房地产市场这么多年的高速发展,宽松的资金支持是其中的重要原因。许多银行表面上增加了对房地产项目放贷的审慎,私底下却通过信托、理财等表外业务方式向房地产业“输血”。有业内人士担忧,在流动性紧张的压力下,银行将不得不收紧表外业务,房地产的资金需求必然成为“无源之水”。
预期资金收紧,或将对房企资金链带来不小的压力,开发商或迎来资金紧张局面。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房地产行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明显受制于市场流动性,虽然短期情况不足以判断大势,但是在流动性紧张的背景下,一些中小房企或选择松动房价。
“央行政策还需进一步观察,并不能确定今年下半年就是收紧的阶段,企业资金面紧张与否还不能下定论。”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进一步分析指出,如果要使企业速动比率再回到2012年第三季度流动性相对紧张的状况,央行流动性持续收紧的政策至少也需持续6个月左右时间,过了这6个月市场过渡期,开发商资金面才可能出现紧张问题,届时才会有降价跑量、以价换量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