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多年来,我们笃志于孩子的健康、快乐、积极、全面成长,见证并欣喜于孩子的不断进步,携手共育祖国和家庭的未来。青春少年正是孩子们参与社会实践、丰富人生经历、增长自身才干、丰厚思想积累、启迪精神创造的大好时机,我们诚恳向您建议:
一、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孩子发展
希望各位家长朋友积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身心发展规律,正视孩子发展的多元性和差异性,立足于孩子长远发展,引导孩子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养成独立学习、不依赖校外补课的良好学习习惯,培养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促进孩子全面个性发展,健康快乐成长。
二、提高认识,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根据“双减”意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段里,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直接或变相的学科类培训,都属于违规行为。节假日和寒暑假是各种违法违规校外培训的高发期,希望各位家长朋友提高认识,拒绝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自觉抵制各类非法培训活动。
三、冷静客观,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并非孩子成长必须,应当因人因需而异,非必要不参加。若确需参加素质提升的非学科类培训,一定要选择公示有两证一表(办学许可证、民非组织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收费公示表)的正规培训学校,实地查看其办学资质是否合法正规,培训行为是否规范有序,防疫工作是否严格到位,培训场所有无安全隐患,确定无虞再参加培训。一定要根据孩子实际需求适度参加,切莫盲目攀比,贪多贪全,徒增孩子培训负担和家庭支出负担,导致孩子身心俱疲、家庭生活质量下降,留下不良隐患。
四、遵规留据,主动维护消费权益
坚持“四不要”“三务必”,即不要在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让孩子参加直接的或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不要参加结束时间晚于20:30的线下培训和晚于21:00的线上培训,不要预交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且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不要向除中信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账号缴付培训费;务必索取正规发票或专用收据,务必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务必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或专用收据、支付截图、电子合同的完整截图等票据资料,以此作为维权凭据,切实防范校外培训机构“退钱难”和“卷钱跑路”风险。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行动,为孩子营造健康、平安、快乐的学习环境,让孩子愉快度过充实、有益的学习时光,为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15日
编辑 | 赵雅楠
原标题:《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护航孩子健康成长——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致全区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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