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007年11月30日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标志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正式开闸。而2009年5月12日公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则受到更多百万富翁们的广泛关注。
专户理财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专户理财类的运作方式似于私募基金。
专户理财与公募基金、企业年金最大的区别在于产品设计上。与后两者相比,专户理财的产品设计更为灵活,更加细化,一般会根据不同客户的偏好设计出相应的不同风险收益的投资组合。
基金管理公司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均可以申请开展专户理财业务。
专户理财的每笔业务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一般不设上限(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对一客户投资下限5000万元,一对多客户投资下限100万元。
基金管理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必需大于2人,且不得超过200人。
原则上一对一的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且一对多每年至多开放一次份额计划的参与和退出。
在申购和赎回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基金公司可以从专户理财业务中收取不低于同类证券投资基金费率60%的固定管理费率以及不高于委托投资期间净收益20%的业绩报酬。不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
一对多专户理财每月至少公布一次份额净值,一对一专户理财净值公布按基金契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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