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部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5,09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最高成交价为1.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8,010,017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次)。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金额未超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范围。现将公司近期使用自有资金滚动购买的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188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65%-5.05%
4、申购日:2023年7月5日
5、赎回期:2024年1月9日
6、认购金额:2,000万
7、主要风险
1)本金损失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但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的认(申)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2)市场风险
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品种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衍生品风险等。
3)管理风险
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一句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4)流动性风险
资产管理计划因市场整体或投资品种流动性不足、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巨额退出或大额退出等原因,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5)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方未能实现交易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或者交易对手未能按时履约的风险。
8、本产品已赎回,投资收益为388524.22元
(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195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65%-5.05%
4、申购日:2023年8月9日
5、赎回期:2024年2月20日
6、认购金额:2,000万
7、主要风险详见“(一)【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8、本产品已赎回,投资收益为403726.84元
(三)【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96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55%
4、申购日:2023年7月27日
5、赎回期:2023年10月31日
6、认购金额:3,000万
7、主要风险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将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信托收益。
2)信用风险
债券或所投资品种发行人在债务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而使投资人遭受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未经受托人同意,受益人不得转让信托受益权,且受托人并不保证一定能够成功转让,因此信托财产在流动性方面会受一定影响,委托人和受益人需合理规划自身资金安排。
债券交易需要及时寻求合适的对手方的配合方能完成,因此流动性不如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特别是在因外部环境影响或基本面重大变化而导致流动性降低,或者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造成信托单位净值触及止损线或者本信托计划因受益人定期赎回时,受托人难以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将其变现而引起的资产的损失或交易成本的不确定性,受益人的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甚至信托资金也可能受到损失,且受益人获得信托利益的时间将根据最终变现流程延长,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4)管理风险
本信托计划选择的保管人或受托人存在由于其未按相关法规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履行应尽义务而给本信托计划带来的风险。
8、本产品已赎回,投资收益为280109.59元
(四)【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186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65%
4、申购日:2023年11月3日
5、赎回期:2024年5月7日
6、认购金额:3,000万
7、主要风险详见“(三)【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五)【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189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2.9%
4、申购日:2023年8月24日
5、赎回期:2024年2月29日
6、认购金额:6,000万
7、主要风险
1)政策风险
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较低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若本产品投资境外资产,所投资的境外国家或地区出现大的变化,如政府更迭、政策调整、制度变革、国内出现动乱、对外政治关系发生危机等,都可能对理财产品所参与的投资市场或投资产品造成直接或者是间接的负面冲击。在境外证券投资过程中,投资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部门为了控制社会经济而制定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处理行为,可能直接影响到投资运作、交易结算、资金汇出入等业务环节,给理财产品造成财产损失、交易延误、转换币种兑付等相关风险。
2)信用风险
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若义务人发生信用风险事件,将导致相关金融产品的市场价值下跌或收益较低、到期本金无法足额按时偿还,从而使投资者利益蒙受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理财产品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该理财产品履行支付义务的风险。
4)市场风险
本产品投资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投资者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本产品份额净值跌破面值、本金损失的情况。
5)管理风险
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投资者收益。
8、本产品已赎回,投资收益为905760元
(六)【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219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05%
4、申购日:2023年10月17日
5、赎回期:2024年5月23日
6、认购金额:2,000万
7、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各类资产价值可能下跌,导致理财收益下降甚至本金损失。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密切跟踪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及其他证券市场走势,在各类资产间灵活配置,设定单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降低市场风险。同时限制理财产品财产的投资范围和比例,严格按投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
2)信用风险
如果本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手或者所投资的各类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其他债权发生信用违约、托管人破产,可能影响投资收益,甚至致使理财产品本金受到损失。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对所投资的各类债权类资产的风险承担主体的财务状况、行业背景以及公司治理等进行密切跟踪及分析,并根据内部投资评级的要求,严格控制风险暴露;另外,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资质进行严格挑选。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理财产品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赎回需求、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4)操作风险
产品运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5)管理风险
由于本理财产品管理人受技能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投资收益,导致本金遭受损失和理财收益处于较低水平甚至为零的风险。
6)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监管措施和解决民商事争议而支付的罚款、罚金、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所导致的风险。
7)政策风险
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七)【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196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9%
4、申购日:2023年10月25日
5、赎回期:2024年5月8日
6、认购金额:2,000万
7、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由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或者政治、金融及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导致市场利率变化和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交易合约价值变化,从而导致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合约的交易发生损失。
2)信用风险
因交易对手方未履行交易项下约定的各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
一方面,由于市场交易不够活跃,无法及时满足本基金希望达成新交易的要求,从而未实现特定的投资目标或预期的风险管理目标。另一方面,交易中本基金应支付现金的规模大于本基金现金头寸而导致违约或发生流动性危机。
4)操作风险
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因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流程、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等造成的交易损失。
5)法律风险
因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市场规则变化,使交易不能被有效执行导致损失的风险。
(八)【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FOF产品
2、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4.00%
4、申购日:2023年11月23日
5、赎回期:自成立日起始后的180个自然日后可办理退出
6、认购金额:3,000万
7、主要风险
1)本金损失风险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来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但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的计划资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3)管理风险
在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
4)流动性风险
计划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5)信用风险
因债务人、交易对手或持仓金融头寸的发行人未能按时履约或信用资质恶化,给资产管理计划带来损失的风险。
6)投资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单一计划拟通过投资于QDII资产管理产品,而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境外证券市场在社会政治环境、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市场敏感度等各个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这都会对本计划的业绩产生影响。
(九)【上海启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契约型非公开募集投资基金
2、产品期限:基金成立之日起20年
3、业绩比较基准:无
4、申购日:2023年12月5日
5、赎回期:基金份额锁定期365天
6、认购金额:1,000万
7、主要风险
1)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投资收益甚至遭受亏损的资金损失风险。
2)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在私募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基金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私募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担任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机构,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客观上丧失继续履行职责的能力,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3)应急处置预案的风险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在管理人客观丧失继续管理本基金能力的风险,尽管本合同约定了在该等情形下基金的财产安全保障、维持基金运营或清算的应急处置预案,但该等应急处置预案仍可能不能及时、有效的实施,无法完全避免基金财产或基金委托人遭受损失的风险。
(十)【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2、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3、业绩比较基准:1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4、申购日:2023年12月29日
5、赎回期:在交易时间内(即每个交易日的9:30-15:00)
6、认购金额:1,000万
7、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投顾业务投资的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2)信用风险
主要指通过投顾业务投资的基金所持有的债权类或衍生品类等资产中债务人或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若发生债务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恶意违约等情形,作为债权人的基金可能会损失投资收益及本金,从而对通过投顾业务投资相关基金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若衍生品等交易对手违约的,作为对手方的基金可能面临证券交割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顾问业务所投资的相关基金遭遇巨额赎回对投资组合的运作或投资者按时退出基金投顾业务成不利影响,或者因投顾业务所投资的相关基金清算机制、申赎安排、登记机构及托管人等相关主体资金划付效率、管理人、合作销售机构(如有)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信息技术系统等原因,造成投顾业务调仓或投资者在部分/全部退出投顾业务时,无法及时完成申购、赎回、转换及退出等操作,进而对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4)基金投资组合中可能包含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通受限基金,该类基金的配置会导致基金投资组合的赎回操作受到限制,需注意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组合内某只或多只成分基金可能出现暂停赎回等情况,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赎回投顾账户资产的风险。
(十一)【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188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4%-4.8%
4、申购日:2024年1月17日
5、赎回期:2024年7月23日
6、认购金额:2,000万
7、主要风险详见“(一)【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十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4.05%
4、申购日:2024年2月28日
5、赎回期:2024年9月3日
6、认购金额:2,000万
7、主要风险详见“(一)【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十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现金管理类业务
2、产品期限:28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88%
4、申购日:2024年3月1日
5、赎回期:2024年3月30日
6、认购金额:2,000万
7、主要风险
1)报价回购交易中,可能出现因资金不足、系统故障等导致T+1日(T为交易日)资金划付失败,需要将相应资金划付延迟至T+2日所带来的风险。如果T+2日仍无法完成资金划付,则属于违约,相应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报价回购交易全部质押物设定的质权由报价回购未到期以及购回交易未完成交收的所有客户共同享有,客户所享有的质权不对应具体质押物品种和数量,客户不得单独就质押物主张行使质权。当对手方违约时,全体质权人可以共同行使质权,质押物处置所得由客户按债权比例公平受偿。
3)报价回购质押物除现金、债券外,还包括基金专户份额等其他质押物。客户应关注《客户协议》中对质押物选择与担保价值计算依据的约定,由此带来的损失或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三、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能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投资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办理具体购买事宜。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及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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