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宽胶带遮挡号牌两位字母,被热心市民发现后举报,河西交警根据市民提供线索,依法对违法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近日,有热心市民向公安交管部门反映,10月15日17时35分,在友谊南路(郁江至梅江道段),一辆小轿车存在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此后,属地河西支队东风里大队交警根据市民提供线索,快速锁定嫌疑人,并传唤其接受调查。
驾驶人胡某承认被举报的车辆就是自己所有并驾驶,对后车牌字母被遮挡也没有异议。日前,交警东风里大队依法对胡某实施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根据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
交警部门将综合运用各种科技手段
严厉打击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安全文明出行
原标题:《收到举报 已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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