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徐师傅今年9月份,通过中介购买了缤格汇的一间商铺,但由于个人原因,他不想再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了。在与开发商协商首付款退款问题时,对方的态度让徐师傅很无奈,他希望新闻女生能够从中帮忙协调一下。
徐师傅:35个平方的商铺,当时谈的是90万,然后到9月14号,付了45万,还有45万就贷款,因为我负债比较高,银行看我流水已经不够了,给我找了几家银行都贷不下来。
无法办理贷款,徐师傅也没有更多的资金再支付剩余的45万。无奈,他找到售楼处想要解除购房合同,拿回先前支付的首付款。
徐师傅:老板不同意,要么去打官司,反正就是不同意退。
徐师傅拿出了他与开发商扬州扬子江世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的购房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如果买受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付完款项,出卖人解除合约,买受人应当按照累计应付的百分之二十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合同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就要到了,徐师傅无法支付尾款,不得不选择将解约,他想和对方协商解决,可开发商却不愿沟通。
徐师傅:我愿意认这个赔偿,就是他要有一个方案一个说法,而不是说我过去了,他们说这个事你去打官司吧。
打官司确实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但既然合同有明确约定,双方应该可以协商解决,也不就不要对簿公堂了。为了促进问题解决,新闻女生舒玲陪同徐师傅找到了缤格汇营销中心。
缤格汇营销中心工作人员:公司现在方案很简单,走法律程序,合同上一分钱不退。
现场沟通无果,徐师傅向新闻女生舒玲提供了售楼处一位庄姓负责人的电话。
新闻女生舒玲:他现在想找你们这边协调,想解除合同,该赔的赔他也认,你们这边的人不跟他沟通,他比较着急, 我们想跟你们谈一谈。
新闻女生舒玲试着跟对方沟通,说明徐师傅的情况,可话还没说完,对方毫无反馈,直接挂断了电话。
电话再拨打过去就无人接听了。无奈,徐师傅表示,现在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了。
徐师傅:我也想好好解决,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按合同约定的,但是他们拒不沟通,我觉得很难接受。
遇事讲法律,我们要支持也应该提倡,解除合约走法律途径没有问题,但开发商、销售人员拒人以千里之外的态度,跟当初卖房时的差距也太大了吧。当然,也要提醒像徐师傅这样的广大购房者,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对自己的购买能力做一个准确判断,自己拿不准的就请教一下专业人士,千万别在签约之后出现问题,那样只会白白造成损失。
来源:新闻女生帮你忙
记者:张舒玲 左祐
编辑:徐洁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联系QQ:276037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