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生活在云南、西藏和缅甸交界区域的怒族,在藏彝走廊民族迁徙过程中与傈僳族、独龙族、白族、普米族等民族进行分化与交融;在与周边民族的交流、互动中出现了区域文化的认同,形成了多元文化包容并存、共生共荣、和谐相尊的民族观;在历代王朝的经略中产生了民族国家的向心力;在近代遭受西方列强凌辱的过程中民族国家意识逐渐觉醒并强化;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建构中,产生了中华民族“一体多元、和谐共存”及其中华民族整体民族利益休戚与共的民族国家意识。
【关键词】怒族;族际关系;文化认同;民族国家意识
怒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跨境民族之一,有37523人,主要聚居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泸水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迪庆藏族自治州的维西县和西藏自治区察隅县的察瓦隆乡也有少数怒族散居。怒族有“怒苏”、“阿怒(阿侬)”、“阿龙”、“若柔”四个支系,她们有自己的语言但没有文字。怒族是我国典型的“直过”民族之一,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及环境等因素的制约,直到新中国成立时,其经济、文化依然保持着古朴淳厚的原始风貌。但是,其“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使怒族与相邻的独龙族、傈僳族、景颇族、藏族、白族、普米族以及汉族长期交往密切、唇齿相依、兼容共生,形成了多元文化包容并存、相尊相容的民族观,促进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国家认同感的建构。
一、怒族族际关系的构建
据史书记载,怒族与独龙族、傈僳族、普米族、藏族、景颇族、白族等民族都源于古代氐羌系统。伴随藏彝走廊上长期的民族迁徙,他们经过分化、交融和整合,发展成不同的民族共同体,且分布于怒江、澜沧江、金沙江三江并流地区,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状态。
从族源、族称、语言、心理特质、居住环境、风俗习惯以及宗教信仰等方面分析,“独龙族与贡山怒族(阿龙)同源,与僜人、景颇在公元前同属于氐羌族系,后经不断融合分化,成为各个不同的民族共同体。”[1,2]怒族“怒苏”、“阿怒(阿侬)”、“阿龙”、“若柔”四个支系间文化差异大,但生活在同一区域的独龙族与怒族阿怒人却有很多相同的文化特征,“怒族与独龙族有比较亲近的血缘关系,并且分化的时间还不长”[3]。
从傈僳族、怒族迁徙的历史看,傈僳族的先民“顺蛮”、“施蛮”、“栗粟两姓蛮”、“长禈蛮”与怒族,在唐朝以前都称为“本乌蛮种”。她们长期繁衍生息于洱海以北的金沙江流域。后来在唐代贞元年间的南诏兼并战争中,被迫迁徙。“王族被迁徙至南诏政权统治的核心区域,后融入当地的族群当中。其部族则被迫向东迁徙至今天金沙江流域的永胜,向西迁徙至今天澜沧江流域的兰坪,向北迁徙至今天维西及其西怒江流域的贡山。这次迁徙不仅是今天傈僳族、怒族分布格局形成的原因,而且也造就了怒族与傈僳族先民认同共同族群的心理基础。”[4]
迁徙到金沙江以北“泸北”之地的“施蛮”、“顺蛮”在汉文献中称“卢蛮”。元朝时“‘施蛮’、‘顺蛮’、‘栗粟两姓蛮’演变为‘卢蛮’”。[5]
《元统一志﹒风俗》曰:“丽江路,蛮有八种:曰磨些、曰白、曰罗落、曰冬闷、曰峨昌、曰撬、曰吐蕃、曰卢,参错而居。”[6]据方国瑜先生考证:“磨些(今纳西族)、白(今白族)、罗落(今彝族)、峨昌(今阿昌族)、吐蕃(今藏族)之记载较多,……又卢即栗粟族。又撬之族名少见,字书‘撬’读牵么切,‘求’读奇么切,二字音读相近,则撬即求江之居民,为今独龙族。”[6]
虽然,怒族与傈僳族先民在元朝时依旧保留着区域性的称谓,比方说金沙江永胜一带的称“顺蛮”、“施蛮”、“栗粟蛮”,澜沧江流域的则称“卢蛮”、“卢鹿蛮”、“潞蛮”。但《元统一志》中“卢蛮”与丽江路其他诸蛮并列。该统一族称的出现,表明他们内部的一致性越来越明显,为形成一个独立的民族共同体奠定了基础。同时,“……卢在西部之南北多有之。”[6]说明唐朝贞元后,“卢蛮”迁徙过程一直没有中断,路线也多是由东至西。随着民族的迁徙,“施蛮”、“栗粟蛮”、“顺蛮”、“潞蛮”、“卢鹿蛮”之间,产生了交流互动的发展趋势。
元朝时,因为迁徙到澜沧江、怒江的线路不同,“卢蛮”被分化为不同的民族。原来居住在洱海以北部的乌蛮“三浪诏”中的“施蛮”、“顺蛮”的一部分,是顺着横断山脉民族迁徙走廊向西迁徙的。独龙族和贡山怒族先民是从北路(即菖蒲桶(贡山)过怒江,越碧罗雪山至叶枝,渡澜沧江经康普到维西)进入怒江流域的;傈僳族和福贡怒族先民则是从中路(即从贡山的腊早翻越碧罗雪山,至维西岩瓦)和南路(自知子罗翻越碧罗雪山,在新营盘澜沧江至兰坪)进入怒江地区。进入怒江后高山峡谷的地理环境使他们各居一方,彼此交流困难,他们之间的差异加大,并以明确的族称“卢蛮”、“撬蛮”等出现于文献中。[8]因而,“卢蛮”在丽江路之西部从北到南均有分布,数量不少,分布的面积广阔而分散。当时的“卢蛮”包括今天的怒族和怒江傈僳族先民,二者尚未分化,因共同居住于怒江流域而被称为“卢蛮”或“潞蛮”、“卢鹿蛮”[6]。《滇略》卷二“胜略”曰:“潞江,在永昌南百余里,一曰怒江,……蒙氏封为四渎之一。”因此“潞江”即“怒江”,“潞蛮”即“怒蛮”,即居住在怒山(碧落雪山)外怒江流域地带的居民。[7]
明朝时,麽些(纳西族先民)头人阿得得到中央王朝的扶持,授任丽江府土知府,赐木姓。从此,木氏土司凭借,封赏诰命,备享殊荣。据《丽江木氏宦谱》记载,从成化到万历的一百多年间,木氏与吐蕃发生大小战事近百次,管辖范围扩张到今西藏的盐井、芒康和四川的巴塘、理塘等康南藏地,纳西族木氏土司辉煌一时。[8]木氏土司与吐蕃的战争是藏彝走廊三江并流地民族关系的重要内容,随着吐蕃势力的退缩和木氏土司势力的拓展,它不但把中央王朝的势力深入到康南藏地,而且还加速了当地民族的分化和融合。
在木氏土司与吐蕃的战争中,“居住在金沙江流域的‘卢蛮’后裔因与纳西族邻近而被称为‘栗粟’”[4]。他们由于“不堪战争之苦和经济生产等原因而被迫西迁至澜沧江、怒江流域”[5],与之前迁徙至此的“卢蛮”、“潞蛮”或“卢鹿蛮”的后裔共同生活在同一地域,形成成片聚居的态势。由于“栗粟”在整个迁徙过程中,长期与纳西族、白族、汉族、普米族交往频繁,学习并整合了各民族的文化,积淀了包容并存、相尊相容的民族文化特质。而各地“栗粟”间的文化差异不大,文化纽带较为牢固。“栗粟”迁至澜沧江、怒江流域后,与之前迁徙到此的“卢蛮”后裔在文化上却呈现出很大的差异。致使“卢蛮”又一次分化。“其中一部分融入后迁而来的‘栗粟’中而被称为‘栗粟’;而保持传统民族文化特征较多的另一部分则以‘卢’、‘潞’相近之音而称为‘怒人’”[4]。于是文献中开始有了“怒人”的记载。《百夷传》说“怒人颇似阿昌”。天启《滇志》卷三十也说“怒人,……惟丽江有之”。元朝时分布在丽江军民府的澜沧江、怒江中上游地区,其聚居地与丽江路西部之南的“峨昌(今阿昌族)”接壤,因此文化上有许多相似的特点,才说“颇似阿昌”。联系《滇略》卷二“胜略”的记载,以及明代“怒人”的地理位置,可以断定“怒人”就是元朝丽江路“西部南北多有之”的“卢蛮”后裔。因文化特质的不同而分化为和“栗粟”“怒”两个民族共同体。
清朝以后,一方面,“栗粟”与“怒人”间的区隔、并存趋势日益明显。特别是正在向家长奴隶制过渡的“栗粟”,在澜沧江、怒江流域相对处于强势,使处于相对弱势的怒族要么为求生存被迫迁徙到偏僻山区,要么被融入“栗粟”当中。乾隆《丽江府志官师略》:怒人“常苦栗粟之侵凌而不能御”。另一方面,居住于更边远的独龙族在道光《云南通志》卷一百八十五引《皇朝职贡图》中说:“俅人,更有居山岩中者,衣木叶,茹毛饮血,宛然太古之民,俅人与怒人接垠,畏之不敢越界。”[9]“俅江因曲子朴实,性极浑厚,怯弱,向系归顺怒子”,“常为怒子慵工”而受怒人盘剥。再一方面,“改土归流”后木氏势力的式微,纳西族居住地的退缩和“中甸归藏”藏族居住地的扩张。加之民族间的交往更加频繁,大量中原民族的迁入,使藏彝走廊怒江、澜沧江、金沙江“三江并流”地民族分布格局基本建立。
二、政治关系的演进和民族国家意识产生
怒江和澜沧江流域,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只是由于元朝以前的历代朝廷对这一地区经略不甚深入。怒族的相关事宜文献资料中没有提及。直到明朝初年,钱古训、李思聪在《百夷传》中首次提到怒族事宜。从8世纪起,怒族居住地先后在南诏、大理国的管辖之内,元明之后隶属丽江纳西木氏土司统治,清代以来,除受纳西木氏土知府所属的维西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管辖外,还受到察瓦龙藏族土千总和喇嘛寺以及兰坪菟峨白族罗氏土司的统治。[9]自清朝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开始,清政府加强了对怒族地区的管辖,故在《伴送遣回俅夷折》里就有“迄雍正五年,……怒夷愿贡土产黄蜡、麂皮、麻布等物,折缴银一十二两四钱二分,历年造册,报部在案”[10]的记载。
清朝雍正时期,清延在西南地区大规模进行改土归流,废除了丽江木氏土知府,改设流官。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在丽江府辖区内设置维西厅,将鹤庆府通判移驻维西,“建城设兵,于旧头目七人,给土千总衔三,土把总四,放汉其地,而授给束于通判……。乾隆十九年(1754年)以地距丽江较近,改隶丽江府。”[11]当时,设立了阿墩子千总、奔子栏千总、叶枝千总和澜沧江把总、阿墩子把总、其宗喇普把总、临城把总等等土职。怒江北部怒族、独龙族地区隶属丽江木氏土知府所属的西路叶枝土千总禾姓王氏土把总和北路土千总喃氏管辖。清延维西厅土职的分封是中央王朝是对怒族、独龙族地区有效经略的突出表现,客观上加强了内地与怒族地区的联系。而且,它又以外力的作用使康普纳西族土司势力深入到怒族、独龙族地区。
到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即清政府分封维西诸土职的次年,因为已经与傈僳族发生联系的怒族“常苦栗粟之侵,而不能御.”[13]怒族的一些头人远赴维西,向其通判表示“永远隶属”[9]。据《永昌府文征·文录》卷十,鄂尔泰《奏陈怒彝输诚折》中称:“清朝雍正八年四月二十日,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奏云:鹤庆府属维西边外,有怒江三道,过江十余日路,有野夷一种,名怒子,劫杀抢掠,久居化外。新设维西通判陈权约束抚绥,颇有条理。怒子等群生感激,相率来维,将麂皮二十张、山驴皮十张、麻布三十、黄蜡八十斤,烦通事禀清,愿将此土产作赋,永远隶属圣朝。该通判加以劝谕,令将土产带回,而众怒子各交颈环叩,愿将前项土产著为年例,以表倾心,请甚恳切。该通判始准收存,薄示奖赏,具报前来。臣查怒子内向,愿年纳土产,事虽微细,意颇谆诚,随经批司,准其交纳;该通判变价交司存公,并于奏销钱粮文尾叙明。其每年交纳之时,准赏给盐三百斤,以为犒劳,业已存案”[12]。怒族的“求纳为民”事件说明他们以内力因素倾向中央王朝,心悦诚服地成为土司所代理的中原王朝的子民,制度化地纳入了外部力量管理的行政体系之中,极大地体现了怒族对内地政权的向心力。从此以后,中央王朝对怒族地区的有效经略,使怒族社会经济得到了发展,怒族与内地政治、经济和文化交往日渐频繁,“流入丽江、鹤庆境内随二府土流兼辖。”[9]
三、近代以来怒族民族国家意识的觉醒与强化
19世纪中叶后,西方列强以传教为名,派大批传教士先后涌进怒族地区,进行文化奴役活动。他们以种种借口、通过各方途径渗透到怒族地区,边疆危机加深。1907年—1908年,丽江府分驻阿墩子弹压委员兼办怒俅两江事宜的夏瑚,为了了解实情,遏制危机,巩固边防,亲临怒江和独龙江巡查。农历七月二日,夏瑚带着向导、随员、背夫一百余人从阿墩子(德钦县)出发,经过白哈罗到昌蒲桶(贡山茨开镇)。一路上逐村发放布匹、针线、油盐等物品,委任原来的头人为甲头和伙头,颁发委任状并赐清廷小红帽,以示所任职务为清政府所委,且当即每五人犒赏牛一头。头人们珍重地把委任状卷放于竹筒中,便于长期保存。夏瑚一行翻越担当力卡山向西跋涉十余日,到达坎底。在坎底会见了当地汉族官员赵百宰(史称木王),赠予木王朝服一套、马褂一件、朝珠一串、枪一支。木王则回赠给夏瑚象牙一对。木王在与夏瑚交流时以“山东赵百宰”自称,言语之中表达了对中华的倾心,说:“盐自东方来,人心向东方”。夏瑚一行往返历时五个月,之后他将经历的所见所闻写成了《怒俅边隘详情》一文,其中对经略怒俅之地提出了十条建议,主要内容有:在政治上,废除土司兼管制度,在怒江地区设治管理,由中央直接委派官员,结束这一地区长期的无政府状态。革除奴隶制,杜绝人口掠夺与买卖;在军事上,设置军事机构,加强驻兵,分守关隘,捍卫边疆。打击地方恶霸势力,消灭土匪。将军事力量从过去主要用来对付群众,转而将重点放在防范外来侵略上;经济上,移民垦荒,传播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发展商业,促进经济交流。统一税收,清除各种摊派。凿山修道,改善交通;教育上,兴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夏瑚此行,不仅献计献策,而且亲力而为,为开发怒江,捍卫边疆,巩固祖国的统一,促进当地各民族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2]
辛亥革命后,为了加强边防,防止列强入侵,云南省军都督府曾派“殖边队”进驻怒江,在怒族地区先后成立了菖蒲桶、上帕和知子罗三个殖边公署(后改名行政委员公署、设治局),对怒族地区的经略更加有效,增强了边疆民族对国家的归属感。
同时,勤劳勇敢的怒族人民在国家受到外侵,人民遭受凌辱时,以民族国家利益为重,与其他民族一道积极投身于反侵略的斗争中。例如反洋教的“白汉洛事件”、“怒俅殖边队抗英斗争”、“片马抗英斗争”、“福贡火烧洋教堂事件”等等,面对接踵而来的列强侵略行径,使怒族与各兄弟民族普遍产生了亡国灭种的危机感,强化了他们对民族国家的向心力,民族国家意识逐渐觉醒并强化,于是增进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休戚与共的民族认同感愈来愈强烈。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怒族人民族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社会主义文教事业的发展,进入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行列。伴随着“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建立,怒族和各兄弟民族团结一道、荣辱与共、奋发图强,把一个偏僻落后的边疆民族地区,逐渐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边疆稳定的社会主义新边疆。在维护边疆稳定、维护民族团结,推进民族进步事业,发展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过程中,怒族人民的民族意识、国家认同有了新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怒族人民深切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深切体会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怒族人民的关心、关爱,深切体会到祖国母亲的温暖。这一切极大地激发了怒族人民不仅热爱自己的民族,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爱国主义思想意识,增强了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之一的民族意识和中华民族“一体多元、和谐共存”整体民族利益休戚与共的民族国家观念。
总之,怒族族际关系的演进是伴随着藏彝走廊上的民族迁徙,经过民族间的分化、交融与整合,逐渐形成了包容并存、相尊相容、和谐共生的民族观念;在历代中央王朝的经略中,怒族产生了对民族国家的向心力;在近代中国遭受西方列强凌辱的过程中民族国家意识逐渐觉醒并强化;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建构中,树立了中华民族“一体多元、和谐共存”及其中华民族整体民族利益休戚与共的国家意识。
参考文献:
[1]孙宏开.六江流域的民族语言及其系属分类——兼述嘉陵江上游、雅鲁藏布江流域的民族语言澜沧江流域及怒江流域[M].云南民族研究所.民族学报.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3.
[2]洪俊.独龙族族源初探[A].怒江州政协文史委员会.怒江文史资料选辑(上卷)[Z].芒市:德宏民族出版社,1994:36-39.
[3]高志英.独龙族、怒族源流考略[A].史学论丛.第九辑[C].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372.
[4]高志英.唐至清代傈僳族、怒族流变历史研究[J].学术探索,2004,(8):98-102,100,101.
[5]尤中.云南民族史[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178,162.
[6]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下册)[M].上海:中华书局,1987:486,845,846,846.
[7]高志英.元明清“藏彝走廊”西端滇、藏、缅交界地带民族关系发展研究[J].甘肃社会科学,2008,(6):243.
[8]赵沛曦.试论藏传佛教在云南丽江的传播[J].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6,(1).80,99.
[9]张波,赵沛曦.怒族与周边各族的关系[A].西南边疆民族研究(3)[C].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510,134,516.
[10]赵沛曦,张波.怒族历史与文化[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7:203,303.
[11]方国瑜.云南史料目录概说(第二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4:516.
[12]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6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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