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年近八旬的受援人戴某某顶着炎炎烈日代表“中亿佰联公司”77名债权人送来一面写有“法律卫士 为民服务”的锦旗,对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湖南天朋律师事务所李雄文、李文慧律师为他们提供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4年,中亿佰联公司与戴某某等人签订《合作放贷协议》,承诺高额利息,进行融资。2015年6月,中亿佰联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利息。2018年1月31日,中亿佰联中介投资客户代表与中亿佰联、金刚公司达成一致协议,约定中亿佰联公司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清偿全部款项,由金刚公司对中介投资客户本金进行担保。直至截止日期,中亿佰联公司一直未履行清偿义务,金刚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务。2019年7月1日,戴某某等77名中亿佰联投资客户以金刚公司为被告先后向楼区法院提起诉讼,同年8月8日,楼区法院判决金刚公司以总担保金额2500万元为限,对原告的借款本金承担连带还款义务。2019年10月,金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鉴于中亿佰联公司债权人群体大、老年人多、挽损小、维稳压力较大等特殊情况。2019年11月21日,市司法局接到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后,指导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对77名被上诉人分4批次开展资料填写、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工作,历时两天。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对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进行认真阅卷,全面掌握案情并及时跟受援人沟通代理方案,告知被上诉的23人需积极应诉,未被上诉的54人的一审判决已生效,可以直接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多方努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金刚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为受援人挽回了经济损失221.9万元。二审终审判决后,受援人结伴前往市法援中心表示感谢,中心工作人员细心提醒各位受援人,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作为投资者要做到对于高息诱饵不动心,对老板“实力”不盲从,对“官方”背景不迷信,对熟人“热心”不轻信,对大众行为不盲从。受援人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保持高度警惕,合理投资。
据了解,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原则,围绕服务群众权益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惠民。戴某某等合同担保案只是法律援助受助群体中的一个缩影,其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受援人送锦旗表谢意,不仅承载着他们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一种鞭策,为今后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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