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冯琪)10月8日,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规定》显示,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考点选择上,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规定》强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适当,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鼓励招生单位不断丰富完善自命题科目的试题题型。鼓励招生单位优先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或招生单位间联合命题。
此外,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律无效。招生单位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对于复试,《规定》明确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招生单位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招生单位接受所有考生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规定》要求,招生单位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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