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 日以邮件
及通讯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1 月 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梅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浙江文化产业成长基金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00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参与浙江文化产业成长基金(有限合伙),
成为基金有限合伙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投资设立浙
江文化产业成长基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设立影视文化基金的议案》
公司拟以3,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参与北京壹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的天津星芒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并签署《认购意
向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对外投资暨参与
设立影视文化基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展良好的银企合作
关系,公司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安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
户,将公司在现有账户中的募集资金转存 200,000 万元至以上新设账户,剩余募
集资金仍存放于原有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增加募集资
金存放专用账户的公告》。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安支行及保荐机构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作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总经理签署重大发行合同的议
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关内容产品的市场调研,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产品发行时存在单个发行合同总金额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可能,同意授权公
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签署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单个发行合同总金额超过
8000 万元的相关合约,授权期限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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