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拍摄的万高都市欣城小区大门外挂出的相关标语。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摄
“小区183户住房,竟有53户改成了旅馆民宿。”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反映,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新南路8号的万高都市欣城小区“住改商”问题严重,不少住户将住房改为旅馆、民宿甚至群居房,导致小区内不仅人员复杂,还有私拉电线、噪声污染等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小区居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但这些旅馆民宿仍在营业,有旅店经营者甚至宣称:经营的是“网约房”,不受监管。
具体情况究竟如何?近日,记者前往该小区走访调查。
现状
住宅区几乎每层楼都有旅馆业主和旅馆老板矛盾频发
走进万高都市欣城小区,记者看到,该小区1至5楼为临街商铺,6至27楼为住宅。就在记者等待电梯时,不时有人拖着行李箱走进小区。
来到6楼,记者刚出电梯,就有自称是旅馆老板的人推销起了自家的“网约房”。记者跟着此人走进房间看到,原本套三的住宅被隔成了7间房,每个房间还配有独立卫生间,原餐厅的位置变成了“前台”,并标示着“网约房”等字样,墙上大屏幕显示着房内房外公共区域的实时监控画面。“房价每晚50—60元。”该老板说。记者表示不太满意,需要再看看时,老板主动降价并称楼上还有一套房,让记者再去看看。
从6楼往上走,记者看到几乎每层楼都至少有一家旅馆或民宿,有的把指示牌张贴在电梯口对面。在部分楼层的楼梯间还有尿液的气味,地面和墙面都有清理过脏污的痕迹。
“不久前,隔壁的住客把烟头丢进我家阳台,差点把窗帘点着。这已经是今年第三次发生这种事了,实在让人忍无可忍。”谈到该小区近年来的居住环境,业主杨先生直呼“恼火”。在他印象中,从10年前开始,小区内就陆续有人把住房改成小旅馆经营,后来效仿的人越来越多。“业主和这些旅馆老板矛盾频发,最近的一次是在10月19日晚上,业主报了4次警。”杨先生说。
记者在多个酒店预订平台上看到,网友上传的该小区的旅馆照片大多是一间间挨着的小隔间,床铺是上下铺,并有不少负面评论,如“脏乱差,与图片相差十万八千里”“半夜有人吵架”“不停有人敲门,甚至老板不打招呼就直接开门”等。
从小区业主向记者展示的照片中也可以看到,这些所谓的旅馆民宿,有的在面积仅有十余平方米的客厅设置了至少8个铺位,在其他房间里,还设置了4个到6个铺位。“有把厨房改成卫生间造成管道堵塞的,还有客厅改成群租房男女混住的,也有住客半夜敲错房门打扰休息的……”不少业主告诉记者,随着旅馆的住客越来越多,小区的居住环境越来越差,越来越多的人只得选择把房子租出去或者改造成小旅馆,这样逐步形成恶性循环。
调查
“住改商”和旅馆经营有严格要求该小区许多小旅馆没有达到
万高都市欣城小区紧邻新南门汽车站,离最近的地铁站也只有一两分钟的步行距离。有业主告诉记者,正因为交通便利,许多人选择住在这里。然而,交通便利却成了一把“双刃剑”。刚开始,有把住房改成办公场所的,再后来小旅馆就呈爆发式增长。据该小区业主和物业统计,183户住房中已经有53户改成了小旅馆。
让业主们感到气愤的是,这些小旅馆开业,从未征求过业主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在民法典之前施行的物权法,也有此规定。
对此,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也得到证实,“这种在小区里面‘住改商’的旅馆、民宿,除非得到业委会认可,或者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能够出具证明,否则我们不会给予登记。”一名省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为何该小区里部分旅馆营业者拥有营业执照?“也许是很多年前开出来的。”该工作人员猜测。
实际上即便有营业执照,在高层建筑里开设民宿,也并不是合法之举。《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中明确,“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
此外,开设旅馆、民宿等,除了营业执照,还需要其他相应的证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开办旅馆,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四川出台的相关法规还进一步明确,经营主体需要提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等7项申请材料。
“如果缺乏公安、消防备案等后续手续,即便有执照也不能经营,这里面重要的不是办执照,而是后续的许可。”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
“这些小旅馆基本没达到这些要求。”业主杨先生说,该小区于2001年建成,6到27楼均为住宅房,这些小旅馆的经营者从来没有征求过其他业主的意见。
追问
业主投诉10年未果“网约房”成监管盲区?
虽然有各种规定,但为何仍然管不住这些“任性生长”的小旅馆呢?对此,一家旅馆老板周某给出的解释是,此前该小区没有业委会,征求意见无门,只有“先经营着走”。
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是否就不用征求意见呢?“一般来说由小区业委会代表业主行使权利,但在没有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需要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牵头,按照民法典规定,双方一同协商解决。”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露说。
针对小旅馆带来的困扰,业主们近十年来不断向武侯区公安、市场监管、消防、住建等部门反映,希望能清理整治这些小旅馆。“每次反映后,相关部门都把问题推给属地,玉林街道办和华西坝派出所来过后,当时虽然叫停过,还对部分旅馆老板进行过处罚,但还是有旅馆在正常营业,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为什么十年来这些小旅馆都取缔不了?记者随即致电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对方表示该片区归华西坝派出所治理。而面对记者的提问,华西坝派出所在电话里表示“不清楚”,让记者咨询一位社区民警,但该社区民警电话始终未能拨通。
新南路社区人员向记者透露,就在不久前,武侯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等11部门以及玉林街道办、华西坝派出所在对万高都市欣城小区开展联合整治时,将该小区内经营的民宿、旅馆统称为“网约房”。上述小旅馆老板周某说他经营的就是“网约房”,不受监管。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近年来这种在网上预订并完成交易,对外提供住宿服务的房源,统称为“网约房”。目前,针对“网约房”的管理,国内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处罚措施等。
按照相关行业规定,如将“网约房”定性为旅馆业,则经营者应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若将其定性为租赁房屋,则经营者应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持相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后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对此,甘露认为,在相关法律法规还未完善之时,不免有经营主体企图钻空子,“网约房”不是法律概念,它的预约和支付方式虽然有所改变,但经营性质没有变,仍是从事住宿。行政执法部门不能被这个名称所困住,而应该根据其实际经营活动来定性,依法果断采取相应的行政执法措施。
截至记者发稿时,万高都市欣城小区的业主传来消息,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定措施,取缔了几家小旅馆,并在小区内40多家小旅馆门上贴了整改通知。但目前,这些小旅馆仍在继续经营,在多个网络平台上,记者仍能搜出该小区正在经营的旅馆、民宿内容。
后续的整治情况如何?本报将持续关注。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联系QQ:276037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