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焦作市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权属
地块一系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李屯村集体土地,东至李屯村地,南至加油站,西至文昌路,北至义门村地。
地块二系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朱庄村集体土地,东至明仁,南至明仁,西至滨湖变电站,北至明仁。
地块三系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苑街道周平陵、史平陵村集体土地,东至中原路,南至周平陵、史平陵、钦平陵村,西至史平陵村地,北至工程信息学院。
地块四系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苑街道住郭庄村集体土地,东至住郭庄村地,南至住郭庄村地,西至西经大道,北至启帆公司。
地块五系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宁郭镇北官庄村集体土地,东至北官庄村地,南至晋新高速,西至武陟县小聂村地,北至马村地。
地块六系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庙镇小梁庄村集体土地,东至焦张路,南至小梁庄村地,西至小梁庄村地,北至小尚村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辖区经济发展,需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本次拟征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工作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现状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管委会组织对社会稳定性风险进行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1-3561715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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