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海报)
个别机构披着养老地产、养老金融、旅居养老等新业态的外衣,打着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公寓、以房养老、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给老年群体带来财产损失。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
一、请老年朋友高度警惕以下常见非法集资手法。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行为。一般以提供床位提前居住权、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居住证”等方式,承诺明显超过其床位供给能力的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的还本付息,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行为。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3.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则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4.以“以房养老”为名义吸收资金。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以实现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为诱惑,诱使投资人办理签署所谓的房屋抵押合同或者借款合同,再将所获资金投资所谓的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
5.以销售“养老产品”名义吸收资金。通过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等形式,抓住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和渴望亲情关怀等心理,向老年人提供温情服务和热心关切,承诺消费返“券”“高返利”等,欺骗、诱导推销所谓的“养老产品” 。
二、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企业须在注册经营范围和许可范围内依法经营。请广大老年朋友在选择投资理财渠道时,要认真审验企业营业执照,查看其经营行为是否超出注册范围;要认真查验企业是否具有金融业务许可证,并登陆发证机关网页,查询许可证件真实性。在投入资金前一定多问问子女意见,或者致电民政、卫健委、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咨询,审慎选择投资渠道。
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
市场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理财产品。请老年朋友要警惕“保本保息”“低投入高收益”“高返利投资或消费”的诱导宣传,切勿轻信他人,切勿贪小便宜,要坚决抵制高额诱惑,守住自己的养老钱。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地方金融部门反映、举报。
原标题:《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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